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第二批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
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第二批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第二批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建设的第二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80.78亩),净用地面积*****.1㎡(66.64亩),二批总建筑面积*****.84㎡,为五栋中试标准厂房和厂区配电房1个、地源热泵专变1个及科创中心中试基地大门工程。其中:A3厂房5218.56平方米:A10、A11厂房建筑面积均为6571.52平方米:A15厂房建筑面积6571.52平方米;A14厂房9470.72平方米;A19配电房300平方米。配套实施基地大门工程、土方工程及入口部分的沥青道路和电力线路迁改等。
2.2 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及新区相关质量检测规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复试、施工试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燃气工程检测、泛光照明检测、幕墙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各项检测、试验,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竣工验收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中标人数量: 1 家。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含)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招标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投标人;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7)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 各投标人可以对 1 标段提出参加招标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主要检测设备在新区范围内(若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双方主要检测设备均在新区范围内),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要求,并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②申请人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③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当地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计量认证或母公司计量认证涵盖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网址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人请访问惠招标网站,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2023年2月4日9:30 至2023年2月10日9:29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现场领取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系统内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申请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
4.2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申请。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铃铛阁大街65号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方式:183*****55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信路2号茂丰产业园A座4楼(东侧)
代理联系人:张大鹏、杨璐瑞
联系方式:0312-*******、166*****866、198*****807
邮 箱:tjxazbdl@tongji-ec.com.cn
标签: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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