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兴动力执行器招标公告230202

国兴动力执行器招标公告230202

国兴动力执行器招标******

一、 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条款。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及和垫资能力并认可招标方的付款方式。

3、投标人自行拟定投标文件,技术标应以技术应答的形式进行投标,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偏离的形式做出特殊说明,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多项材料、备件打包招标时,原则上不得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遇停产产品或型号可提供升级替代产品,但要用醒目字体予以标明。

4、投标文件中应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设备制造厂家或品牌、供货时间等相关信息,以Word、Excel文档或压缩文件形式,在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网站上电子投标。因投标文件联系人信息不全或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方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假冒伪劣、贴标伪造产品,一经发现卖方有假冒伪劣等以次充好的主观故意行为,招标方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追究其相应责任。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中标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或采取其它方式妥善解决,并且将此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做为供应商评标重要依据,一家供应商六个月内三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一次质量问题造成买方重大生产事故或重大影响的,买方将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相应损失。

6、本次招标只接受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会员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请登录吉林化纤集团官网www.jlhxjt.com→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7、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或要求产生异议,请在开标前联系招标人予以澄清,否则,开标后不予受理。

8、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和相应的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及和资金保障能力。有专用的送货车辆并认可买方的付款方式。

二、报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设备、备件、材料、包装、运输等综合费用,报不含税单价及总价,技术标或总包工程还须另行标明安装、调试、培训等其它费用。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最低不做为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

四、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依据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者出现偏差时选较高者。

2、详见附页,图纸、技术规范书等。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标明运输方式,含运输时间送货到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的到货时间。

2、送货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验收依据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合同、技术协议。

2、现场验收:供方代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中心物管人员、业主代表共同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质量验收。现场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规格型号不符、标识不清、包装损坏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质量跟踪):对于仅凭外观验收无法判定其内在质量状况的,需经检验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质量判定的,经检验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限的,卖方须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相应影响及损失。

4、联合验收:对于由多种元器件搭配组合而成的配电柜、控制柜、仪表盘类设备,或由电脑软硬件系统、控制单元、执行机构组成的集散控制系统类设备,由供方代表、业主代表、吉林化纤物流中心、采购中心、审计部共同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如发现现场实物与合同内配置清单不符,供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卖方发票到帐,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90%,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额。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违约责任: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方交付所购产品,中标主除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外,每迟延一日还应向招标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产品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如果因为此迟延交付而影响到招标方的项目进度,或迟延交货逾期十个日历日,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因未履约所造成的买方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十一、招标内容清单: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序号

编码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厂家或品牌

货期

使用人

1

212*****0038

智能型角行程执行器

详见参数表

2





初冬雨

2

212*****0038

智能型角行程执行器

详见参数表

3





李建宝

3

212*****0043

智能型直行程执行器 推力16KN

详见参数表

1





李建宝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税率13%):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招标方:吉林化纤集团采购中心备件处

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商务联系人:韩工0432-******** 153*****372

技术联系人:初冬雨138*****246 李建宝153*****350

投标报价为含税!!!各投标单位禁止弄虚作假,围标,或故意扰乱正常秩序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投标单位只能投唯一方案,我方不接受两个方案投标。我方将按照投标实际型号验收,发现不符,拒收。对于影响工期进度的追究责任。

投标单位请在标书截止时间前投标,标书截止后不能参加投标。

如参与投标请及时上传标书。如停产替代,请与技术沟通,并明确标注出。

投标单位今后投标请标注出所投产品的完整厂家名称

1. 基本技术要求(212*****0038-初冬雨)

1.1 电动执行机构的选型应能满足数据单中规定的最恶劣操作条件下的阀门运行要求,并且电动执行机构的额定输出扭矩应具有不小于1.3 倍的安全系数。

1.2 电动执行机构全行程时间必须按照数据单中指明的时间选择。

1.3 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大扭矩不应对阀门造成破坏,输出的最小扭矩能保证阀门的正常开启。电动执行机构输出扭矩在现场免开盖可调。

1.4 电动执行机构应为非侵入式智能型,对执行机构进行任何外部调节、调试、故障诊断及设定值的修改均可通过外部操作进行,不需要拆开执行机构的密封端盖。参数设置、参数检查、参数调整、信号查询等利用红外设定器或电气罩上的旋钮与通过电气罩上的LCD液晶屏进行人机对话均可操作,免开盖实现各种操作。

1.5 电动执行机构阀位反馈电流和控制电流要求具有现场自适应功能,根据控制室的电流标准现场免开盖可调,达到控制精度的要求。

1.6电动执行机构的阀位指示应为连续指示,递增量为0.1%。阀位检测应采用非接触式绝对编码器(现场有高温环境,不得使用光电传感元器件)不得使用电池支持阀位,即使在无任何电源的情况下,转动了手轮使得阀位改变,再次供电后阀位也应完全正确,不需要重新设定行程。

1.7 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具有每次通电后的自动巡检功能,以使设备正常工作。

1.8电动执行机构应能通过LCD 面板和远传状态信号显示阀门、控制回路、执行机构本身的故障及报警。LCD 面板中显示字体为全中文,符合人员正常操作观看习惯。可通过电气罩上的LCD液晶屏查询远方的开关量信号、电流量信号和就地控制等信号是否存在,可快速判断故障所在。

1.9 电动执行机构的整体防爆/防护等级不低于ExdⅡBT4/IP67。

1.10阀门所配执行机构或控制系统的故障不应影响到阀门的手轮操作。

2. 机械特性

2.1执行机构应包括电机、减速机构、阀位传感器、扭矩传感器、手轮、手轮自动断开装置以及安全平稳运行所需的其它部件,执行机构整体组装应该是密闭的,适合于户外操作和长期使用的环境条件。

2.2润滑系统在使用寿命内应免维护。

3.电动特性

3.1正常运行状态时,在额定电压情况下电机任何部分的温升都不超过允许范围。

3.2 电机应该是整体封闭的,采用自然冷却。电机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同时具有“H”级的绝缘。

3.3 电机应有过热保护装置。当阀门在局部卡死的情况下仍能开启阀门,电机的短时间堵转(失速)力矩应能达到额定力矩的1.5倍。

3.4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限位保护、过力矩保护、电机过载、过热保护和控制回路故障、短路保护及断线保护等,相位自动校正能力和防阻塞保护。

3.5与外部连接的接线端子板应置于一个单独的密封的接线腔体内。使现场连接电缆时,内部控制电路与外部完全隔离。接线端号应标记清晰,且有接线图。接线箱内外都应有接地端子。

3.6 具有电流校准功能:在比例控制的场合,中控室与执行器之间存在两种电流用于信息交换。

3.7 电动执行机构可对执行机构本身故障和外部控制回路故障进行检测和报警。

4.控制系统

4.1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就地和远方的开/关/停止的控制功能。

4.2电动执行机构应有带锁的 就地/断开/远控 选择开关。选择开关在就地位时,执行机构由就地的电动按钮控制。选择开关在远控位时,执行机构由远程开关或控制系统控制。选择开关在断开位时,执行机构只能通过手轮操作。阀门所配的电动执行机构的就地电动控制和远方电动控制均可选择为自保持型和非自保持型。

4.3 电动执行机构内部控制器的精度应≤1%,在相同方向要使电动执行机构动作需要的最大信号变化量为1%。电动执行机构和阀门配套后的整体精度应保证≤1.0%,阀位比例控制电流和位置反馈电流可根据用户的标准在现场进行免开盖重新标定,以方便了用户操作并提高系统控制的准确度。

4.4 执行机构应具备故障自诊断和报警功能。电动执行机构本身应有状态指示和/或开度指示,能向远方发送开/关状态指示的触点信号及故障报警等触点信号。执行机构LCD 就地显示操作面板应方便运行人员巡检。

4.5 执行机构应包括足够的可组态的双稳态继电器(即使系统断电情况下仍可保持当前反馈情况)用以实现以下远程显示:

— 阀全开到位

— 阀全关到位

— 阀门正在开

— 阀门正在关

— 阀门正在运行

— 阀门中间位置

— 阀门关过矩

— 阀门开过矩

— 阀门过矩

4.5执行机构应配备4~20mA 阀位信号,阀位信号可根据用户的标准在现场进行免开盖重新校准。

5. 具体参数

执行器形式:角行程执行器

力矩:3000Nm (如卖方现场勘测执行机构3000Nm不满足现场工况要求,卖方核算后提供相应力矩的执行器)

电源电压:220V

控制方式:调节型

防护等级:IP67

需现场勘察测绘尺寸,质保3年。

执行机构外观颜色为中灰色C5037Y37

备注:此设备使用场合非常重要,在质保期间因质量问题导致生产波动,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技术要求(212*****0038-李建宝)

1.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可采用国内引进技术生产的智能一体化产品。电动执行器应能满足其工作环境的温度-40℃-+85℃、湿度等要求,其防护等级至少为IEC标准IP67。执行机构(开环或闭环)应带有接线端子或插座与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相连。这些插头应按IEC309,或等同标准,制造完好。

2.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带有限位开关、力矩开关、过负荷装置、执行机构应带有液晶显示器,实时显示当前阀位、输出力矩、报警状态和其他有关信息。即使在未接动力电时,液晶显示器也能持续显示当前阀位值,便于客户了解阀门位置。

3.输入信号为两个开、关量信号(开、关保持无源接点),由电动执行机构自保持。4个开关量状态反馈信号(开、关终端位置,故障报警、就地/远方等)。

4.电动执行器应至少具有以下保护功能:电机过热保护、阀门卡涩保护、缺相保护、限位保护、转矩保护等。

5.执行器可以进行电动操作和手动操作,其中电动操作包括:应带有现场操作旋钮,通过该旋钮实现就地开、关、停操作;带有操作方式设置旋钮,通过该旋钮设置“远程”(即通过执行机构接线端子输入的信号进行控制)、“就地”(即通过执行机构自带的旋钮进行操作)和“禁止操作”三种控制方式。远程开关量控制。

6.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时,应能保持在失电前的原位不动,并应具有可靠的断电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7.电动执行机构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切换为手动状态后,可以一直保持手动状态,直到电动操作后又自动回复到电机驱动状态

8.所有参数均可通过红外线设定器进行设置,而不需要打开执行机构的盖子。

9.执行机构应采用非接触式霍尔效应方式检测阀位,避免磨损和漂移,阀位的定位精度好于±0.5%;应采用弹性体和应变片直接检测输出力矩,力矩检测精度应好于±7%。

10.执行机构的工作制: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工作制。

11.执行器外壳应为全金属外壳,表面涂镀层、面板及铭牌均应光滑平整、紧固件不得松动,可动部件应灵活可靠。

12.基本误差不大于(≤)0.5%;额定行程时间:≤35S ±10%

13.电动执行机构外观颜色为中灰色C5037Y37。

14.角行程电动执行器,执行器与阀门联接轴尺寸应现场测绘。

15.电动执行器参数:

(1)电源三相四线:380V±10%、频率:50Hz±1%、扭矩:1000N.M、数量1台。

(2)电源单相三线:220V±10%、频率:50Hz±1%、扭矩:100N.M、数量1台。

(3)电源单相三线:220V±10%、频率:50Hz±1%、扭矩:600N.M、数量1台。

技术要求(212*****0043-李建宝)

1.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可采用国内引进技术生产的智能一体化产品。电动执行器应能满足其工作环境的温度-40℃-+85℃、湿度等要求,其防护等级至少为IEC标准IP67。执行机构(开环或闭环)应带有接线端子或插座与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相连。这些插头应按IEC309,或等同标准,制造完好。

2.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带有限位开关、力矩开关、过负荷装置、执行机构应带有液晶显示器,实时显示当前阀位、输出力矩、报警状态和其他有关信息。即使在未接动力电时,液晶显示器也能持续显示当前阀位值,便于客户了解阀门位置。

3.输入信号为两个开、关量信号(开、关保持无源接点),由电动执行机构自保持。4个开关量状态反馈信号(开、关终端位置,故障报警、就地/远方等)。

4.电动执行器应至少具有以下保护功能:电机过热保护、阀门卡涩保护、缺相保护、限位保护、转矩保护等。

5.执行器可以进行电动操作和手动操作,其中电动操作包括:应带有现场操作旋钮,通过该旋钮实现就地开、关、停操作;带有操作方式设置旋钮,通过该旋钮设置“远程”(即通过执行机构接线端子输入的信号进行控制)、“就地”(即通过执行机构自带的旋钮进行操作)和“禁止操作”三种控制方式。远程开关量控制。

6.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时,应能保持在失电前的原位不动,并应具有可靠的断电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7.电动执行机构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切换为手动状态后,可以一直保持手动状态,直到电动操作后又自动回复到电机驱动状态

8.所有参数均可通过红外线设定器进行设置,而不需要打开执行机构的盖子。

9.执行机构应采用非接触式霍尔效应方式检测阀位,避免磨损和漂移,阀位的定位精度好于±0.5%;应采用弹性体和应变片直接检测输出力矩,力矩检测精度应好于±7%。

10.执行机构的工作制: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工作制。

11.执行器外壳应为全金属外壳,表面涂镀层、面板及铭牌均应光滑平整、紧固件不得松动,可动部件应灵活可靠。

12.基本误差不大于(≤)0.5%;额定行程时间:≤35S ±10%

13.电动执行机构外观颜色为中灰色C5037Y37。

14.多回转直行程电动执行器,执行器与阀门联接轴尺寸应现场测绘。

15.电动执行器参数:

(1)电源三相四线:380V±10%、频率:50Hz±1%、扭矩:*****N.M、输出转速18转/分、电机功率不大于3KW、数量1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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