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苏省
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苏省
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海安市海陵中学,代建单位为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观东街东侧、丹虹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万平方米以内(含地下人防、地下停车场),概算总投资控制在2.4亿元以内(不含土地费用,含教学、办公、生活等设施设备费用)。
2.3合同估算价:约280万元;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初级中学分册I类标准)》要求,同时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并通过审图;本项目的设计还需符合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政办发[2017]55号)等文件中有关绿色标准的要求,并通过规划委员会的初审和终审。
2.5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1.中标后20日历天内根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完成总体规划方案文本,提交给市规划部门初审、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同时完成勘察、测绘工作;2.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的正式初步(扩初)设计文件(含概算),提交给市规划部门审查;3.初步(扩初)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按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以及提供前期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①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总体规划方案(须报规划委员会预审、审查通过)、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编制评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学校周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能源评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且必须提供的评价报告】、绿色建筑(二星)预评价、申报和运行标识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以及提供各阶段评审费用等。
②勘察: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测绘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测绘(初测、定测)。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③设计:本项目为交付使用前全过程全专业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规划方案(总平图)设计、本项目各单体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如有)、建筑、结构、幕墙、通风、空调、消防、人防、电气(含强弱电)、给排水、室内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门厅、报告厅、办公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体育场馆、校史馆、功能室、部分专用活动室等)、电梯、智能化、安防、厨房水电、装配式建筑(如有)、地下停车场等】、所有配套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室外给水排水、室外消防、室外强电、室外弱电(含智能化、安防监控)、供配电、地面管综、道路、场地(含停车场)、交安设施、校园文化、标识标牌、泛光照明(亮化)、景观绿化、供水供电等配套用房、升旗台、入口大门及LOGO、门卫、围墙、运动场地等】、地下室的基坑支护和降水施工图设计、水电增容、运动场馆及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以及必要的专项设计和设备设计(含提供设备清单及参数)等。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后续的技术服务。后续的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主要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把控、设计修改、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如教室护眼照明等)、参与样品现场选样、危大工程清单和论证、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服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深度满足最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备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或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所体现的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不一致的,项目负责人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建筑面积则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三者所示总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的,则还须另出具该类似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2021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2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经济补偿。招标人给予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前三名方案补偿费(第一名:2万元,第二名:1万元),中标单位不予补偿。招标人支付补偿费后,投标人所投设计方案及成果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其设计方案成果进行优化整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3日到2023年02月24日09时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051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海陵中学 代建单位: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西路59号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朱国柱 联系人:丁秋文
电 话:0513-********??????电 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三楼
联系人:常继文
电 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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