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恩施州中心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分项目)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3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包括部门分配管理的本级专项和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地区、分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七)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按“三定”职能分别叙述)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做好医疗工作,救死扶伤,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完成门诊、急诊、住院病人的诊疗任务和临时性医疗救护任务。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三)医院要在“实行战略转型、调整经济结构”的科学决策指引下,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医院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数据化,全面履行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等职能,着力打造“双一流”研究型区域医疗中心,发挥全州医疗“龙头”引领作用和区域辐射作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四)医院要加强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医院管理服务,形成源头治理、精细化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与和谐稳定。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加强医保管理,坚持“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按规定合理使用和管控国家医保统筹资金,确保垫付资金有效回笼。

  (五)以医疗工作为中心,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遵守消毒灭菌操作规程,防止医院内感染。

  (六)积极开展以提高医疗、护理水平为主的科研工作,经常开展学术活动,做好医学资料的统计工作、学术交流。

  (七)对在职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取进修、短期培训、组织学习及自学等形式,努力提高总体业务技术水平,按照“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肃态度、严格要求、严密方法)的要求,抓好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基本功训练。

  (八)贯彻国家中医政策,积极发展中医中药和中西医结合事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好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做好中医医疗服务工作,尽量做到中医治疗、能中不西、中西结合,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特色,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的需求,运用和推广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先进技术成果,完成门诊、急诊、住院等工作任务。

  (九)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学道德的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切实做到优质服务和廉洁行医。

  (十)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及宣传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常识及妇幼保健等卫生保健知识。

  (十一)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就医环境,树立医院形象,提升业务水平,办人民满意医院,做人民满意的医务工作者。

  (十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及中医药工作。对县市及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帮助其提高医学基础理论和医疗技术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供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治疗服务。

  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恩施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对州中心医院内设科室进行调整的批复(恩施州机编发〔2016〕50号和恩施州机编发〔2019〕24号、恩施州机编发〔2021〕20号)文件,恩施州中心医院内设机构138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恩施州中心医院部门预算包括:恩施州中心医院预算。


第二部分(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恩施州中心医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52,822.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199.00,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199.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25万元。

  二、2023年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恩施州中心医院2023年收入预算152,82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9.00万元占2.09%,事业收入146,305.00万元占95.7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15.00万元占0.47%,其他收入2,603.00万元占1.70%。

  三、2023年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恩施州中心医院2023年支出预算152,822.00万元,基本支出137,348.00万元占95.01%,项目支出14,759.00万元占9.66%。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恩施州中心医院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编制人员按照规定比例部分的人员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等。恩施州中心医院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99.00 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恩施州中心医院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199.00万元, 比 2022年执行数减少43.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84万元,占13.69%;卫生健康2,515.92万元,占78.65%;住房保障支出245.25万元,占7.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与就业2023年预算数为437.84万元,比 2021 年执行数减少42.01万元,减低8,75%。

  2、卫生健康2023年预算数为2,515.9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1.15万元,增加0.45%。

  3、住房保障2023年预算数245.25万元,比 2021年执行数减少13.11万元,减少5.0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恩施州中心医院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144.00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 2,96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国家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长期聘用人员经费、离休费、离休津贴补贴、离休增发金、离休奖励性补助。

  公用经费177.27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经费55万元,主要包括:武警医疗补助项目经费州直驻村工资队经费、招商引资补贴经费。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恩施州中心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建预算。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分资金性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分项说明)

  恩施州中心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仅包括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恩施州中心医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95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3年恩施州中心医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一共有27辆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4台,100万及以上的专用设备109台。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州财政局编列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万元。

  (六)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2023年恩施州中心医院禁捕资金预算总额0元

  (七)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财政负担单位为在职财政编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三)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指财政负担单位为在职财政编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财政负担单位为在职财政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六)基本支出:指财政负担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恩施项目库绩效_1.xls

  恩施项目库绩效_2.xls

  恩施项目库绩效_3.xls

  恩施项目库绩效_4.xls

  恩施项目库绩效_5.xls

  恩施项目库绩效_6.xls



标签: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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