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以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聚焦行业特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2年,省广电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敢于斗争,扎实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工作,着力为全方位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治省各项部署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省广电局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党员会议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并及时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个人自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强化工作保障。省广电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年度考核述法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任务,坚持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针对局牵头落实或参与配合的目标任务,制定印发《2022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贯彻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落实局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协议合同签订、行政争议解决需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原则,2022年局法律顾问共审核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书57份。加强法治经费保障,坚持将立法、普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行政经费预算,2022年共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为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强化依法立法,推进法治体系建设
1.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配合国家广电总局做好《广播电视法》立法相关工作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制定修订工作,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及时开展相关制度制定和政策梳理,强化政策引领,2022年共制定《福建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福建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等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中共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份党内规范性文件,并梳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定汇编《福建省广播电视局部分政策文件汇编(2021.01-2022.11)》。
2.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清理工作。制定出台《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工作,不断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性审核流程,全力做到应审必审。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共废止规范性文件6份,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2份,并在局门户网站予以集中公开发布。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排查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48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32件,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情形。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事项清单。积极开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省级认领工作,经梳理共认领省级广电行政许可事项20项,并指导各地做好市级广电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工作,积极研究推进相应的全省五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二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印发2022年度广电领域非公有资本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事项,落实“非禁即入”。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五级十五同”有关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局《标准化目录清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应关系进行关联绑定。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有关工作,全面检查面向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类行政许可事项,省广电局投资经营类行政许可事项75项已全部绑定“标准化目录清单”和“许可准入措施”,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三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推进我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工作,优化涉企服务和营商环境。在2021年做好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工作,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调整优化审批服务方式的基础上,于2022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自贸区范围适用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广播电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监管措施,在线上线下配置了告知承诺书,并推动自贸区片区所在区参照执行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
2.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认真施行《关于进一步优化广播电视政务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简化行政审批服务“即办件”事项审批程序的通知》《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实行“一表两级”审批改革的通知》等文件,实施“即办件”的“首席代表制审签制”,确定处室负责人为首席代表负责相关“即办件”事项审签工作,以减时间、降跑动、提高网办深度等为主要抓手,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目前省广电局所有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0%;“即办件”事项数量达32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37.65%;“一趟不用跑”事项数量达74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87.06%,平均跑动次数降至0.13次;“全程网办”事项数量达30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35.29%,有效为企业和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二是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省广电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并按标准调整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办事指南,日常致力于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着力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积极改进窗口服务,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健全和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2年省广电局共办结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35件,所有审批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100%;共公布行政许可信息481条,解答群众来电咨询服务事项1350余次,办理的服务事项评价未出现差评的情况;据“省网办”统计,2022年省广电局办结事项被评价数723条,满意率达100%。三是推进实施“一件事”套餐服务。推动局自主申报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根据政策变动及省市试点联动调试工作情况,研究相应的调整推进工作。配合做好“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有线电视业务联办任务”的推进工作,协调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加快办理进度,目前该事项已完成“广电网络中台系统”建设等基础工作,通过省政务信息网与省自然资源厅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完成“总对总”链路对接,待省自然资源厅交互接口规范已下接至各市、县(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及各市、县(区)自然资源登记系统改造后,将实现“总对总”联办数据共享。四是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电子证照运用。做好“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信息接入工作,健全数据汇聚接口每日例行检查、数据业务管理、电子证照管理等内部机制,实现数据实时、完整、准确汇聚。开展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数据质量核查提升工作,从数据规范性、数据完整性、数据及时性、目录完整性和目录可用性五个方面对相关数据进行核查,并已完成数据问题排查和修复工作。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运用,省广电局行政审批服务件已实现电子证照同步生成,也已完成所有存量证照电子化,列入“不再重复受理”证照清单的证照,在部门审批服务办件中已实现免于提交纸质证照、应用电子证照作为办事材料。据统计,2022年省广电局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推送行政许可数据701条,推送信用承诺信息和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情况信息各505条,向省级证照库推送电子证照973张(含批文40张)。
3.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一是持续开展视听网站核查处理工作。严格查处违规网站,定期开展网络视听不良信息巡查,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涉黄涉非网上传播问题,严厉打击网络有害信息传播行为,不断净化网络环境。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省网络视听持证网站敏感信息进行监测巡查,共计发现5个持证网站无法访问以及32个持证网站的880条敏感信息,共核查发现网络视听不良信息巡查线索138条,均已完成整改。继续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各网络视听平台下架失德艺人节目作品和相关视频讯息近2000 部(条),福建IPTV共下架删除涉事艺人相关影视作品109部,视频、娱乐、音乐、拆条类讯息3994条,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视听空间。二是持续推进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做好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视节目的审批和监管,持续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近1.1万人次,查处并拆除非法设置的卫星接收设施920座,收缴非法卫星接收设施123套,取缔非法销售点1个。三是持续开展广告巡查工作。严格广播电视广告每周巡查制度,开展“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播出排查,今年以来,完成69个省市频道频率42轮广告巡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督促整改违规广告46条次、违规养生节目5个。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完善2022年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和推进时限,并督促全省广电行政部门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采取派单制、直管制、分级制等方式,序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截至2022年12月,省广电局已如期完成省级抽查事项,共抽查各类主体109家,抽查比例、频次均达到要求,抽查结果已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化监管方式创新。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2022年版)》,明确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不予处罚事项4项、从轻处罚事项5项、减轻处罚事项1项,有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及时将本年度省级监管检查事项218项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国家系统风险预警开放平台及我省“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模型,研究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机制,加强我省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和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的关联整合。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1.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福建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根据《2022年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推动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机关内部学法活动、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等工作开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组织局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加2022年福建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积极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于2022年12月29日举办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依法行政线上培训班,邀请专家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专题讲座,局机关部分干部以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55人参加培训,有力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行业优势和普法阵地作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抓紧抓实,组织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主题法治宣传和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及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督促全省广电系统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有关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相关部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指导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平台作用,宣传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播出及转载疫情防控相关新闻,开展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深入行业、深入人心。据统计,2022年,省广电局共协调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东南卫视等省级主频道等播发法治宣传新闻报道257条次、普法教育宣传片298条次,如《〈法治福建〉〈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一周年》《帮帮问答:学法用法 法官送你民法典维权宝典》等报道,以及《福州市首个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基地正式启用》《泉州:税法知识润童心》《平潭税务部门开展红领巾税收普法主题活动》关注全省各地普法情况的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播出成效;省级新媒体平台海博TV制播法治宣传图文视频报道2万余篇,推出《应急普法》《闽言网语》等专题,累计点击量超过700万,发布《福建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打造法治强省新闻发布会》等十余场网络直播,全网观看量约1000万人次;协调省广播影视集团相关频道、频率安排全天优质时段做好普法主题公益宣传,先后排播《国家安全日》《保密宣传片》等普法类公益广告6条,播出500多条次;组织做好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省广电系统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共征集作品17件、向省司法厅推荐报送优秀作品10件,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省广电局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等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学法普法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重要时间节点、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以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为契机,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种媒介,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省广电系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工作能力。
(二)持续推进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继续配合国家广电总局做好《广播电视法》立法相关工作及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以及各类合同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备案审查工作。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我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及有关审批权限试点下放工作,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及时调整修订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继续研究优化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探索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进一步简化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申报材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继续做好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及政务信息系统对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双告知”数据推送及共享对接工作,确保数据实时、完整、准确汇聚。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相融合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加强上下协同、综合监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覆盖的高效监管格局。继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推进审批与监管衔接,推动实施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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