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第五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铁岭市第五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铁岭市第五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2 月16 日 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JP*********
项目名称:铁岭市第五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3550,000.00元
最高限价:3550,000.00元
采购需求:蔬菜、水产品、猪肉类、家禽类、蛋类、干货、豆制品、水果等;米面油、副食品、调料等;其它食堂用品的采购及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
(2)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两名及以上配送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
(3)供应商须具备自有或租赁厢式运输车辆。
(4)近3年来公司员工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事项,没有发生重大差错事项,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经营场所在铁岭市银州区区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2月6 日至2023 年 2 月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时至 11时,下午 13至 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每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2月16 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2月16 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企业两名及以上配送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健康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自有厢式运输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证明原件。
(5)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第五中学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
联系方式: 133*****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精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 176*****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主任
电 话: 133*****229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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