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土沟货场场地租赁招商公告
花土沟货场场地租赁招商公告
第一章 招商公告
一、招商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以下简称为招商人)。
招商项目及编号
招商人拟对花土沟站货场货1线站台南侧西端露天场地租赁进行公开招商。
本次招商编号为GEMCW-2022-001
花土沟站货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火车站,现有花土沟站货场闲置场地共1件,货场货1线站台南侧西端露天场地1件,面积1000平方米,可用于货物仓储。
三、包件划分、招商底价及竞价步长
本次招商共拟设包件1 个,包件的具体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详见下表。
包 | 资产名称 | 业态 | 结构 | 资产面积(㎡) | 招商底 | 招商底价(元/年) | 竞价步长(元/㎡*月) | 中商资格有效期(年) |
1 | 货场货1南侧西端露天场地 | 场地 | 水泥硬化地面 | 1000 | 2 | 1 | 1 |
竞商报价=(招商底价的单价+增加的竞价步长)×出租面积×12个月
四、招商期限
为提高段管内货场闲置场地的利用率,同时为避免租赁方的不确定性,故招商期限拟定为1年。
本次招商,招商期限为自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履约起1个完整年度,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年度租赁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中商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当年履约保证金按一个完整年度合同价的百分之十预缴。中商人中途放弃租赁权利时,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招商人同意后中商人可以退租,在场地运行正常的情况下退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如招商人不同意,中商人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未经招商人批准,中商人单方面放弃中商资格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中商人缴纳的租赁押金(竞商人中商后竞商时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招商人可对招商场地再次组织招商。如果由于房屋征拆、铁路生产经营布局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招商人不再对招商场地进行租赁经营时,中商人应当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将场地交还招商人,中商人资格自动灭失。
交付时间:实际交付时间以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的《场地、房屋使用合同》为准。
五、合作方式
1.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青海省、格尔木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办理相关证照,严格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青藏集团公司铁路货运场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商人不得以从事的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证照而延迟、少交或拒交租金。
2.本次招商的场地以现状进行出租,竞商人自行前往现场对招租场地状态进行现场查看。本出租场地用途仅限于中商人在政府部门办理审批的业态进行租赁,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联营;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租赁性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乱搭乱建。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场地,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商场地的现状、功能布局规划经营业态,不得从事超出场地正常功能范围的经营活动。
3.招商期限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场地,清缴经营过程中所有费用。
4.本次招商场地若因政府征用、铁路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布局调整及其它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5.中商人进入货场的车辆及人员应严格遵守货场有关各项规章制度,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场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或在作业中发生违章现象,视其情节货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采取暂停装卸等其他措施。
6.中商人员违反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发生超、偏载等装卸车质量问题;发生延误装车时间,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等其它问题,中商人因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商人承担。
7.中商人在铁路货物装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协议的约定,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场地,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中商人自主经营并对经营过程和结果负全部责任。
8.合同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场地,中商人交付的场地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竞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发出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一次性缴付一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具体缴费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限制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招商人组织的招商、招标活动。
七、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商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资质真实、信誉良好,无违法及失信记录。
3.竞商人与铁路方存在利害关系、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八、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领取
1.竞商人报名
竞商人须于2023年2月17日17时30分前在国铁集团*****网站(网址:https://zs.*****.cn)招商平台完成报名。未注册的竞商人应在报名前先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所填报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须真实有效,因竞商人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等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报名期间竞商人也可在招商人的协助下完成网上报名。
2.招商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2月6日至2月17日(工作日8:30至11:30,15:00至17:30),招商文件免费领取。
3.招商文件领取地点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货装科。
4.招商文件领取要求
领取招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在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和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
九、竞商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商人应按拟竞商的包件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必须按拟参与竞商的包件数分别缴纳,每个包件竞商保证金为底价的百分之二。
2.竞商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并从竞商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竞商保证金须在2023年2月17日17时30分前转到招商人账户。招商人在竞商保证金到账后,应及时向竞商人提供收据。
3.未按规定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失去竞商资格。
4.竞商保证金退还
(1)竞商人在招商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商人放弃竞商且已提交竞商保证金的,招商人应当自收到竞商人书面告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商保证金(不含利息)。
(2)招商人应当在招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不含利息)。
(3)竞商人在提交竞商文件后无故退出竞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商人串通竞商报价,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5)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6)竞商人在召开招商评审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议安排,干扰会场秩序、导致招商评审会议无法正常进行的竞商人则失去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商通知书》发出后,竞商人拒签或未按时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8)招商结束后,中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当年履约保证金,不再另行退还。如中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当年履约保证金的要补缴履约保证金。
十、竞商文件递交
竞商人应在2023年2月24日17时前向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货装科递交竞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站前一路11号
联 系 人:郭生兰0979-- *******(电话) 136*****466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
开户银行:格尔木市工行站前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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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商公告
一、招商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以下简称为招商人)。
招商项目及编号
招商人拟对花土沟站货场货1线站台南侧西端露天场地租赁进行公开招商。
本次招商编号为GEMCW-2022-001
花土沟站货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火车站,现有花土沟站货场闲置场地共1件,货场货1线站台南侧西端露天场地1件,面积1000平方米,可用于货物仓储。
三、包件划分、招商底价及竞价步长
本次招商共拟设包件1 个,包件的具体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详见下表。
包 | 资产名称 | 业态 | 结构 | 资产面积(㎡) | 招商底 | 招商底价(元/年) | 竞价步长(元/㎡*月) | 中商资格有效期(年) |
1 | 货场货1南侧西端露天场地 | 场地 | 水泥硬化地面 | 1000 | 2 | 1 | 1 |
竞商报价=(招商底价的单价+增加的竞价步长)×出租面积×12个月
四、招商期限
为提高段管内货场闲置场地的利用率,同时为避免租赁方的不确定性,故招商期限拟定为1年。
本次招商,招商期限为自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履约起1个完整年度,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年度租赁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中商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当年履约保证金按一个完整年度合同价的百分之十预缴。中商人中途放弃租赁权利时,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招商人同意后中商人可以退租,在场地运行正常的情况下退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如招商人不同意,中商人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未经招商人批准,中商人单方面放弃中商资格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中商人缴纳的租赁押金(竞商人中商后竞商时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招商人可对招商场地再次组织招商。如果由于房屋征拆、铁路生产经营布局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招商人不再对招商场地进行租赁经营时,中商人应当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将场地交还招商人,中商人资格自动灭失。
交付时间:实际交付时间以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的《场地、房屋使用合同》为准。
五、合作方式
1.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青海省、格尔木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办理相关证照,严格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青藏集团公司铁路货运场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商人不得以从事的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证照而延迟、少交或拒交租金。
2.本次招商的场地以现状进行出租,竞商人自行前往现场对招租场地状态进行现场查看。本出租场地用途仅限于中商人在政府部门办理审批的业态进行租赁,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联营;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租赁性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乱搭乱建。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场地,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商场地的现状、功能布局规划经营业态,不得从事超出场地正常功能范围的经营活动。
3.招商期限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场地,清缴经营过程中所有费用。
4.本次招商场地若因政府征用、铁路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布局调整及其它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5.中商人进入货场的车辆及人员应严格遵守货场有关各项规章制度,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场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或在作业中发生违章现象,视其情节货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采取暂停装卸等其他措施。
6.中商人员违反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发生超、偏载等装卸车质量问题;发生延误装车时间,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等其它问题,中商人因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商人承担。
7.中商人在铁路货物装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协议的约定,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场地,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中商人自主经营并对经营过程和结果负全部责任。
8.合同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场地,中商人交付的场地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竞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发出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一次性缴付一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具体缴费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限制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招商人组织的招商、招标活动。
七、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商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资质真实、信誉良好,无违法及失信记录。
3.竞商人与铁路方存在利害关系、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八、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领取
1.竞商人报名
竞商人须于2023年2月17日17时30分前在国铁集团*****网站(网址:https://zs.*****.cn)招商平台完成报名。未注册的竞商人应在报名前先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所填报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须真实有效,因竞商人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等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报名期间竞商人也可在招商人的协助下完成网上报名。
2.招商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2月6日至2月17日(工作日8:30至11:30,15:00至17:30),招商文件免费领取。
3.招商文件领取地点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货装科。
4.招商文件领取要求
领取招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在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和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
九、竞商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商人应按拟竞商的包件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必须按拟参与竞商的包件数分别缴纳,每个包件竞商保证金为底价的百分之二。
2.竞商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并从竞商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竞商保证金须在2023年2月17日17时30分前转到招商人账户。招商人在竞商保证金到账后,应及时向竞商人提供收据。
3.未按规定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失去竞商资格。
4.竞商保证金退还
(1)竞商人在招商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商人放弃竞商且已提交竞商保证金的,招商人应当自收到竞商人书面告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商保证金(不含利息)。
(2)招商人应当在招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不含利息)。
(3)竞商人在提交竞商文件后无故退出竞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商人串通竞商报价,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5)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6)竞商人在召开招商评审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议安排,干扰会场秩序、导致招商评审会议无法正常进行的竞商人则失去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商通知书》发出后,竞商人拒签或未按时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8)招商结束后,中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当年履约保证金,不再另行退还。如中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当年履约保证金的要补缴履约保证金。
十、竞商文件递交
竞商人应在2023年2月24日17时前向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货装科递交竞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站前一路11号
联 系 人:郭生兰0979-- *******(电话) 136*****466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车务段
开户银行:格尔木市工行站前支行
监督电话:
0743-*****
招商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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