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已由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绥政发改科技发[2022]1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慕子军,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绥德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王家硷村等 ;
2.2 工程规模:建设总规模1792.7549公顷,通过生态保护恢复工程、林草提质增效工程、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农用地综合整治工程等措施,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26亩,造林绿化面积2000亩,农用地整治面积326亩,新增防护林300亩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4450.74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N1标段;标段编号:E**********c3qa5m9j8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N2标段;标段编号:E**********c3qa5m9j8002;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N1标段:包括土方工程、砖茬路、截排水沟等,最高限价1098.65万元。
标段名称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N2标段:包括集雨窖、鱼鳞坑、林草栽植、铁丝围栏 ,最高限价2294.13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N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标段名称: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N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 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2 标段名称: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N1标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绥德县郝家桥段水土保持与林草提质增效工程项目N2标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3.5 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credit/home)”可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1)失信企业目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网页查询截图,列入失信的主体不得参与本次交易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特别提醒:
1)、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招标人同期公告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如同时对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时,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所提出的投标申请均无效,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收取。
2)、根据榆疫情防控要求,该项目将采取“腾讯视频会议”开标的形式,投标单位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3)、为积极配合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防控疫情期间有关措施,所有投标申请人请将现场视频核验资料及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采取邮寄方式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邮寄采用顺丰快递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接收到付邮件。于开标前一天邮至代理公司,逾期不予接受(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由于疫情原因导致快递延误的情况)。邮寄时需备注企业联系人及电话,以便及时确认。文件包装不能有破损且文件密封性完好。邮寄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科城C座1905(榆林华联经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屈亚保186*****175、0912-*******。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02月06日 08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3年02月06日08时00分起至2023年02月11日17时30分在榆林高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城C座1905(榆林华联经纬管理咨询公司)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26日17时00分 ,地点为 :榆林高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城C座1905。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省招标与采购网》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绥德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榆林华联经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绥德县学子大道南段 | 地址: | 榆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城C座1905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高黎 | 联系人: | 苏红岩 |
电话: | 182*****272 | 电话: | 180*****069 |
传真: | 传真: | 0912-*******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榆林文化南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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