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改建工程已由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长春市浦东路816号;
2.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9月10日;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改建工程施工,建筑面积668.86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到吉林省恒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外省企业入境备案手续(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7日9时,地点为 新民宾馆4楼2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 系 人:朱晓哲
电 话:159*****48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正阳街2832号
联 系 人: 尹丽波
电 话: ****-********
201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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