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招标公告

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招标公告


[0]射阳县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Y********139 项目名称 射阳县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
标段编号 GSY****************37 标段名称 射阳县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7月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7月1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射阳县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射阳县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经县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该项目于2014年12月 -2015年4月发布招标公告并实施公开招标,均因投标人数不足三家而“流标”。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重新编制工程预算,再次进行财政评审,并按财政评审意见确定招标控制价,重新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射阳县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
2.2项目地点:射阳县城区解放东路(黄海路-海都路)。
2.3项目内容:道路维修等。
2.4资金来源: 自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82.16万元。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质量标准:合格。
2.9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8月。
2.10计划工期:35天。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定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等)。
3.5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3.6拟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3.7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
3.8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3.9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10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盐城市外施工企业应具有《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12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工程款支付办法(5:3:2)
4.1工程交工初验合格,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3.6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定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 8.2.1发售时间:2015年7月7日8:00时至2015年7月11日18:00 时。
8.2.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解放西路
联系人:孙卫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射阳县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射阳县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经县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该项目于2014年12月 -2015年4月发布招标公告并实施公开招标,均因投标人数不足三家而“流标”。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重新编制工程预算,再次进行财政评审,并按财政评审意见确定招标控制价,重新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射阳县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解放东路)。
2.2项目地点:射阳县城区解放东路(黄海路-海都路)。
2.3项目内容:道路维修等。
2.4资金来源: 自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82.16万元。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质量标准:合格。
2.9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8月。
2.10计划工期:35天。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定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等)。
3.5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3.6拟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3.7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
3.8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3.9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10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盐城市外施工企业应具有《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12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工程款支付办法(5:3:2)
4.1工程交工初验合格,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3.6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定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2.1发售时间:2015年7月7日8:00时至2015年7月11日18:00 时。

8.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解放西路
联系人:孙卫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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