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司车辆处置(共一辆)第五次
南通公司车辆处置(共一辆)第五次
项目名称 | 南通公司车辆处置(共一辆)第五次 | 项目编号 | *******C-4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 |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0*****140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年02月06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年02月17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其它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交易底价 | *****元 | 报价幅度 | 100 |
经营期限 | 无 | ||
项目概况 | 所有权属于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的车辆一辆,车牌号码:粤CKR578;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型号:大众牌FV7140BAMGG;车架号:LFV2A1BS0D*******;发动机号:G*****;排量功率:1395ml/66kw;登记日期:2013年9月6日;年审至:2023年8月;已行驶公里数:******KM;保险到期时间:2023年8月30日24时。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车辆以现状转让,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3、车辆处置前交通违法记录由委托方承担车辆违章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4、车辆过户手续由中标方自行办理,中标方承担有关车辆的交易税、过户费等相关费用,车辆发票由中标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办理,委托方给予必要的提供单证资料等协助,办理过程所产生的风险由中标方自理。5、投标报价不包含更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车辆交接时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车辆补年审及保险续保由中标方负责。 7、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8、意向竞买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由于车辆无法启动,车辆公里数以实物为准。 9、现场查勘允许竞买人察看车辆状况。不开车门,不启动上路。 10、现场查勘地点、联系人: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大道9288号康悦花园3栋商住楼201号;查勘时间:报名期间可自行联系查勘。联系人:叶坚。联系电话:135*****303。 11、车辆竞标保证金2000 元/辆。12、温馨提示:①中标方中标后必须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执行标准过户,车辆因中标方个人原因过不了户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②非珠海市户籍居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单位需要提供珠海工商营业执照。③标的车辆均属于珠海市,只限于本市上牌过户。 13、车辆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4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中标通知书和交款单据到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发票由珠海市车辆交易中心代开。14、车辆保证金由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车辆转让手续办结后退。 15、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若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6、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37*****388 | |||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参与竞价视为已了解珠海市车辆过户相关政策,车辆无法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17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2月06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17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17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3年02月06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3年02月06日9时至2023年02月20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3年02月20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及*******(注册审核)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标签: 车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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