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2015年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
1 | 长春市二道区苇子小学校标准化食堂改造工程 | 72.5075 |
2 | 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屋面防水及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 | 60.0183 |
3 | 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红、白楼塑钢窗改造及白楼外墙改造工程 | 177.5563 |
4 | 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 227.8955 |
5 | 长春市二道区新太小学教学楼外墙改造及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 | 141.2704 |
6 | 长春市二道区开封小学校舍维修及教室门更换工程 | 48.2327 |
7 | 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红楼维修改造工程 | 173.5161 |
8 | 长春市第五十七中学校警务室、排水沟及门窗改造工程 | 34.6067 |
9 | 长春市同兴小学室外厕所及围墙维修改造工程 | 54.3788 |
10 | 长春市第十八中学围墙改造、校舍维修及地沟管道改造工程 | 207.8486 |
11 | 长春市第十八中学食堂改造工程 | 349.0902 |
12 | 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室外景观建设工程 | 70.4575 |
13 | 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公平校区消防改造工程 | 156.3237 |
14 | 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小学部A栋加固工程 | 113.1253 |
15 | 长春市二道区2015年防雷标准化改造工程 | 100.7651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一标段至十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十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十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十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十五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防雷)或具有中国气象局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如省外公司必须同时提供在吉林省气象局的资质备案证明。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一至十一标段及十四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资格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十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资格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十三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资格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十五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处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资格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如申请人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如申请人为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各标段项目经理均须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若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重复投标时,投标单位可兼中,但是每个投标申请人在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重复的情况下最多只能获得三个标段中标资格。当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任一人员重复投标时,若在先行评标标段中标,则取消其在后续标段中标资格。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交易中心窗口登记报名。报名时须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一至十四标段:小型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十五标段:小型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申请人为特种工程专业资质)或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如申请人为防雷工程专业资质)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报名后授权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一至十四标段:小型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十五标段:小型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申请人为特种工程专业资质)或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如申请人为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5.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一至二标段、六标段、八标段至九标段及十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三至五标段、七标段、十标段、十三标段及十五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十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发售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7月27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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