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供水分公司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宁供水分公司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广宁供水分公司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改造项目”进行自主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宁供水分公司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2023Z02GLHW192

3、招标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

4、服务地点:肇庆市广宁县东乡供水厂

5、项目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完成货物送货及安装。

6、项目及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为广宁供水分公司东乡供水厂消毒系统次氯酸钠投加改造,采用综合包干价形式,具体内容及最高限价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元)

最高限价小计(元)

备注

1

数字计量泵

120 L/H

2

32,000.00

64,000.00

(1)流量:不低于120L/h;(2)最大工作背压:0.4MPa或以上;(3)电压220V,频率50HZ;(4)与药液接触部件满足耐腐蚀要求;(5)调节范围0-100%,计量精度:±2%;(6)保护等级IP65或以上,绝缘等级F或以上;(7)有液晶屏,带流量显示功能;(8)控制方式:手动+外部信号控制;(9)0/4-20mA/485信号输出,带故障报警。品牌要求:进口,建议品质不低于格兰富或普罗名特。

2

数字计量泵

60 L/H

1

25,000.00

25,000.00

(1)流量:不低于60L/h;(2)最大工作背压:0.4MPa或以上;(3)电压220V,频率50HZ;(4)与药液接触部件满足耐腐蚀要求;(5)调节范围0-100%,计量精度:±2%;(6)保护等级IP65或以上,绝缘等级F或以上;(7)有液晶屏,带流量显示功能;(8)控制方式:手动+外部信号控制;(9)0/4-20mA/485信号输出,带故障报警。品牌要求:进口,建议品质不低于格兰富或普罗名特。

3

电磁流量计

0-160 L/H

2

6800.00

13,600.00

4

计量泵附件

/

1

7,500.00

7,500.00

含安全阀、背压阀、脉冲阻尼器、压力表、浮子流量计、Y型过滤器等

5

进出药电动阀门

DN50

4

1,000.00

4,000.00

6

手动阀门及管材、管件

/

1

14,000.00

14,000.00

符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

7

储药罐

15T,PE罐

2

28,650.00

57,300.00

含磁翻板,液位计,符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

8

软水器

5m3/h

1

30,000.00

30,000.00

9

计量泵铝材支架

40*40型铝材

1

4,500.00

4,500.00

10

PLC控制系统

/

1

28,000.00

28,000.00

含编程调试,PLC:西门子或施耐德,含触摸屏,通过PLC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远程自动投加功能,提供控制程序源程序及核心数据寄存器地址表

11

围堰、管沟

/

1

20,000.00

20,000.00

围堰(约0.7*5米)/原池及二氧化氯设备拆除

最高限价合计:

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柒仟玖佰元整

小写:¥******.00

备注:本项目采用综合包干价形式,投标人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报价中必须包括货物及零配件、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仪器检定/校准费、技术服务费(含质量检测、联络费、培训费、保修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注: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报价清单第一项)的制造商或下属销售公司、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标的物制造商授权指定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由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提供,原件查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2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

3、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四楼企业管理部,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杜小姐,182*****201/130*****347

4、开标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七楼B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村委会县消防队侧(林忠平宅)首层第六卡、第七卡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8-*******


标签: 次氯酸钠投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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