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通卷烟厂动力车间卷烟生产片区增建25t/h燃气(燃油)锅炉项目配套设备购置及系统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5-06-02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动力车间卷烟生产片区增建25t/h燃气(燃油)锅炉项目配套设备购置及系统安装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
2.3项目规模:
(1)昭通卷烟厂拟在动力车间卷烟生产片区现35t锅炉房预留位置新增1台额定蒸发量为25吨/小时的燃气(燃油)锅炉,配套锅炉相关控制系统、附属设备设施。本项目对相应锅炉本体、本体相关的随机部件、设计的配套辅机及相关管道等部分进行安装。
(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约13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昭通卷烟厂动力车间卷烟生产片区增建25t/h燃气(燃油)锅炉项目配套设备购置及系统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锅炉本体、本体相关的随机部件、设计的配套辅机及相关管道等部分,含管道阀门的保温)。具体施工内容及范围详见清单及施工图。
2.5项目性质:改建
2.6工期:45日历天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或锅炉改造维修2级(含2级)以上资质)。
(3)拟派往人员要求:人员配备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不得更改。
(4)拟投入本项目的机具设备要求:出具机具设备表,机具设备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2-2014)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6、云南省外投标人应具有有效入滇备案证明。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07月06日至 2015 年07月15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长青路万和小区三幢一楼附29号,电话:150*****210,传真:****-*******),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或锅炉改造维修2级(含2级)以上资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接受传真、电子邮件远程报名方式,如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我方在收到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07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 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