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人民检察院弥散式制氧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丁青县人民检察院弥散式制氧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丁青县人民检察院弥散式制氧机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丁青县人民检察院弥散式制氧机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1日 10时21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3-*****

项目名称:丁青县人民检察院弥散式制氧机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交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2月11日 00时00分

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1日 10时21分

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纸纸质版与电子版需同时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相应的平台及开标地点,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须一致。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丁青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丁青县县城

联系方式:189*****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启齿花园2栋3单元

联系方式:18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1*****806


2023-02-06 00:00:002023-02-11 00: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弥散式制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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