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运动队参训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比选采购公告
2023年度运动队参训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比选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2023年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2023年度运动队参训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报价方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4.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必选评审,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度运动队参训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为了保障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以下简称文体中心)残疾人运动队训练期间意外受伤能得到妥善处理,中心将启动残疾运动员与教练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1)供应方需提供相关经营保险业务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2)参保对象:文体中心各运动队(项目:坐式排球、轮椅击剑、田径、游泳、冰壶、举重、自行车、皮划艇、网球等)共计约150人,按实际投保人数结算。
(3)本次为残疾运动员、教练员投保人身保险,被保险人年龄12至70周岁。
(4)如遇意外伤害理赔情况,项目承接方需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受理,积极协助做好后续理赔工作。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理赔期限。
(5)项目承接方需详细说明所提供的服务手段及保障措施,尤其是之前同类项目的承保服务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和绿色通道等,确保本项目的运动员可以获取便捷、高效、优质、全面的服务。
(6)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保险内容:
①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
②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
③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④突发急性病身故:
(7)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突发急性病(身故)赔付执行率达到100%。
(8)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参保人员进行及时理赔,理赔金额每份不低于60万元。
(9)每人每保险年度保险要求详细条款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保险责任 | 保险责任简要描述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人均保费) |
意外伤害残疾(含烧烫伤) | 见保险责任描述 | 不低于60万 | 不高于1300元 |
意外伤害身故 | 见保险责任描述 | ||
意外伤害医疗 | 0免赔,100%赔付 | 不低于5万 | |
突发急性病身故 | 见保险责任描述 | 不低于60万 |
(10)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9日,短期保险: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投保,人数、天数不限,保费按整年保单保费的每天保费计算。
2、项目承接方的总体需求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结束。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 2月7日9 时起至2023年2月13日 16 时止,将材料邮寄实体材料至上海市水电路176号: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服务案例
(4)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以文字版作为附件一并附上;
以上资料以加盖公章版本视为正本。
2、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验证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网上验证通过以收到回复邮件为准;
注:报价方须保证现场验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3、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相关材料封面请注明比选材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76号邮编:******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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