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招标公告
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招标公告
三门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招标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1)本次为三门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玻璃钢化粪池招标,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产品保护、货到就位、供货点仓储建设、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修及相关部门验收(含第三方验收)等工作。
2)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海游街道、亭旁镇、沙柳街道、珠岙镇;第二标段:海润街道、健跳镇、横渡镇、蛇蟠乡;第三标段:浦坝港镇、花桥镇。
2.2 招标内容:玻璃钢化粪池等。
2.3 供货期:在买方发出供货通知书后不超过7日历天内(具体按投标承诺的供货时间为准)完成供货,供货周期为2015年12月31日前的各实施村发出的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该实施村施工完毕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的在中国境内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的挂牌汇率折算)。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7 月3日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需索取书面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先评审第一标段,待第一标段评审结果公布后,再评审第二标段,第二标段评审结果公布后,再评审第三标段。第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再参加第二、第三标段的开标,以此类推。定标原则:①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②定标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
8.本项目招标人为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买方为三门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招标工作完成后,由买方三门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罗振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伟军
电 话:0576—********
地 址: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三楼
邮 编:317100
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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