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星级饭店企业综合业绩”奖补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度“星级饭店企业综合业绩”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各旅游星级饭店: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制定的《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青文旅发〔2022〕195号)《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实施方案》(青文旅发〔2022〕214号)相关要求,现就星级饭店企业申报、补贴、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省内旅游星级饭店企业

(二)申报企业须按照《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10项量化指标要求,提供详实申报材料,所提供的佐证资料实际发生时间必须是2022年度的真实数据,其它年份数据一律无效。

 二、申报程序

(一)资料申报申报奖补资金的旅游星级饭店企业必须向属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申请,并向属地文化和旅游局递交书面申请、真实性资料承诺书和申报佐证资料。

(二)评估核查奖励资金申报实行三级联审制度。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须加盖公章);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进行核查确认,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出具的核查报告、企业完整资料,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奖励审核小组(市场管理处)。

(三)资料审核省文化和旅游厅奖励审核小组,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呈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

(四)奖励公示。经文化和旅游厅研究通过后,对2022年星级饭店企业综合业绩排名进行公示。

资金下拨。奖励计划经财务部门批准后,即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下达资金。

三、相关要求

各地在开展资金申报核准过程中,要严格审查企业申报资格,凡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一律不得申报奖励。凡有重大旅游投诉并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或在信用中国(青海)有不良信用惩戒记录,有安全责任事故及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不得参加评选。发现企业申报资料造假或为旅行社提供虚假的旅行社“入住宾馆确认单”的,“一票否决”。

附件:关于印发《落实<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落实《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实施方案.pdf

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奖补资金 饭店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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