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易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已由/以易发改[2022]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易县京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工程、给水、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站、供水站、垃圾转运站)、开发区电力排管、通信排管、中水管网、供热站、易元路35KV电缆入地、京赞路雨水暗渠、土方工程、给水厂引水工程、易保线至燕下都西路污水管道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全部设计、施 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2021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函;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备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 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 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提供在勘察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 险证明;(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提供在设计单位缴纳的近三个 月养老保险证明;(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在施工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4)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提供在施工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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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家数≤ 3家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 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 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 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7 09:00至2023-0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 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易兴西路惠东领秀城院内 | 地址: | 工农路486号505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关东航 | 联系人: | 刘鹏浩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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