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SZZX-202301FJ-006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咸宁市本级中心】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SZZX-202301FJ-006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SZZX-******FJ-*********)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F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项目代码:2211-******-04-01-******),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和政府专项债。项目建设单位为咸宁市教育局,招标人为项目代建管理单位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嫦娥大道旁(咸宁市森林防火中心南侧200米)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9平方米(240.23亩),总建筑面积*****.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75.92平方米,主要建设职业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风雨操场(含书店)、艺术中心(含报告厅)、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运动场、游泳馆、风雨连廊、地下室,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围墙、学校大门等配套工程。办学规模3000人。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3、工程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相关材料、设备等。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4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20
合同估算价:*****.94万元
2.3其他:工期:4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期4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3)施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拟派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6)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应由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 企 业 信 用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不存在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勘
察建筑设
计院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咸宁市淦
河大道3
9号
地址:
武汉市硚
口区硚口
路160
号武汉城
市广场写
字楼19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傅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715-*******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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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2月06日
备注: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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