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量用标准气体一批的采购公告1
关于计量用标准气体一批的采购公告1
关于计量用标准气体一批的采购公告
因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本院需对外采购计量用标准气体一批,诚招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或生产商来我院洽谈。
备注: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等见附件1;
联系方式: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沥海镇花宫道8号
联系人:李先生祝先生
联系电话:*575-891*****891*****
附件1:
计量用标准气体采购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供货时间 |
1 | 计量用标准气体一批 | 见技术要求 | 1批 | 根据采购方要求 |
二、投标须知
序号 | 内容 | ||
1 | 综合说明 | 项目名称: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计量用标准气体一批采购 供货地址: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 |
2 | 资金来源:自筹 |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本院组织) | |
4 | 投标资格: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投标;②投标人需提供厂家项目授权函盖章原件或者扫描件 | ||
5 | 招标上限价:28万元。 | ||
6 | 供货期限:合同生效后接到业主指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部分货物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7天供货的,应在供货前告知业主,并明确供货时间,不得超期)。 | ||
7 | |||
8 | 招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 ||
9 | 招标递交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花宫道8号 | ||
1*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11 | 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质检院现场报名或者采取线上报名(发电子邮件至********@qq.com,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 ||
12 | 招标联系人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花宫道8号 联系电话:*575-891*****、159*****572 |
三、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
3.1 设备规范与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单位 | 数量(件) | 单价上限价(元) | 总价上限价(元) |
1 | 氮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4* | ||
2 | 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38 | ||
3 | 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1* | 85* | |
4 | 氮中氧气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23 | ||
5 | 氮中氨气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6 | ||
6 | 氮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9 | ||
7 | 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6 | ||
8 | 氮中氧气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6 | ||
9 | 空气中乙醇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9 | 85* | 765* |
1* | 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15 | ||
11 | 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18 | ||
12 | 空气中氢气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6 | ||
13 | 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9 | ||
14 | 空气中丙烯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9 | ||
15 | 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4 | ||
16 | 空气中异丁烷气体标准物质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6 | ||
17 | 空气中乙炔气体标准物质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3 | |||
18 | 空气中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 | GBW(E)*62556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6 | ||
19 | 高纯氮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4 | 35* | ||
2* | 氮中氧气气体标准物质 | GBW*8135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6 | 95* | |
21 | 氮中氨气气体标准物质 | GBW*8179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6 | ||
22 | 氮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 | GBW*6324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6 | ||
23 | 氮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2 | |||
24 | 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 | GBW*8116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2 | 95* | |
25 | 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GBW*8137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6 | 95* | |
26 | 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4 | 95* | ||
27 | 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GBW*8115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6 | 95* | |
28 | 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GBW*8117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2 | 95* | |
29 | 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2 | 95* | ||
3* | 空气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5 | 95* | 475* | |
31 | 空气中丙酮气体标准物质 | GBW*8197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2 | ||
32 | 空气中乙醇气体标准物质 | GBW*8183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12 | ||
33 | 空气中氯气气体标准物质 | 大连大特气体有限公司 | 3 | |||
34 | 氮气中氯化氢气体标准物质 | GBW(E)*62379 | 大连大特气体有限公司 | 3 | ||
35 | 氮气中氯乙烯气体标准物质 | 大连大特气体有限公司 | 3 | 85* | 255* | |
36 | CO-C3H8-CO2-O2-N2气体标准物质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3 | |||
37 | 氮气中氧标准气体37%浓度 | GBW(E)******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1 | ||
38 | 5%氮中二氧化碳标准物质 | GBW(E)*61852 | 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 1 | 67* | 67* |
注意事项:供气单位:简称乙方
1.乙方应当取得市场监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资质证书,并向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资料。
2.乙方应当采购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经监检合格的气瓶以及气瓶阀门,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气瓶使用登记。
3.乙方提供的气体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供的气瓶全部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无损伤。
4.乙方应当对甲方租赁使用的气瓶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更换超过设计年限的瓶阀等安全附件,涂敷使用登记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
5.乙方需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使用、危险性警示等的指导教育。
6、乙方对甲方提供气瓶免费使用,到货验收确保气瓶不发生漏气等现象。
3.1.1上述参数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国家级行业相应标准的优质先进产品。
3.1.2如投标人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则意味着谈判投标方完全同意技术条款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技术偏差表中说明。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1.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述文件:
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1.2投标详细配置及技术偏离表
1.1.3提供相关标段成功销售案例及优惠条件;
1.1.5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1.4投标报价表;
1.2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排序打印装订。
2.投标报价
2.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2投标报价应包括制作投标货物所使用材料、制作、运输、检验、保修、售后服务等最终报价。
2.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2.4投标报价应提供综合单价和总价。
2.5投标人认为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全部发包项目并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在以下方面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5.1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动或政策性调整引起的价格的变动;
2.5.2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一切其它的费用。
2.6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投标报价根据需要采取一次报价。
2.8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用A4纸张装订成册并密封。
3.2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中标要求
4.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当天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2中标人应当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交货,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带来的各种损失。
4.3本项目交货周期中标人要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时间交货,延期交货导致采购人工期的,中标人负完全责任。
五、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评分标准:共1**分,其中技术商务分6*分,价格分4*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本次评标评委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2.1技术商务分(6*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范围 |
1 | 提供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相关获奖证书等,相应赋分。 | 1-8分 |
2 | 根据供应商的销售规模打分。(提供产品生产商的情况说明)。 | 1-6分 |
3 | 提供符合特种设备规范要求的气瓶专项管理方案并实施。 | |
4 | 供应商类似项目的经验及业绩,提供国内同类检测机构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合同,以发票和相应收款凭据为准。每项得3分,满分15分。 | *-15分 |
5 | 售后服务包括运输时间、质量保证、运输安全性等 | *-15分 |
6 | 投标文件质量(包括投标文件的装订质量、完整性及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等) | 1-6分 |
3.1价格分4*分
3.1.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1.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
六、质保及交货
6.1质量保证
中标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全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要求。货物到货后,使用单位会对到货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如不符合标书规定要求,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一切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6.2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数量的百分之二十。
6.4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及地点:在本项目签订供货合同后接到业主指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部分货物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7天供货的,应在供货前告知业主,并明确供货时间,不得超期),延期赔偿金按3***元/天计,并要求在投标书中予以承诺,否则可作为无效标论处。招标人由于某种原因需延长货期时,延期赔偿金可不计,中标单位也不作任何赔偿。
6.5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具体的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的货物和服务,并能确保在中标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及时交付,自合同签订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将履约保证金(1.*%中标价)交至招标单位账户(不计息),供应商可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签订买卖合同。
货款按每个月实际供货量的1**%结算货款,每一个季度支付一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供货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标签: 计量用标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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