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泉州润闽(石狮博江--三明大田工业区)50KG液化气钢瓶运输服务项目公告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泉州润闽(石狮博江--三明大田工业区)50KG液化气钢瓶运输服务项目公告
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RQXYGG202*****003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RQCGXY202*****0026
采购项目名称:泉州润闽(石狮博江--三明大田工业区)50KG液化气钢瓶运输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和范围:(1)泉州润闽(石狮博江--三明大田工业区)50KG液化气钢瓶运输服务项目,预计50KG液化气钢瓶6000瓶,实际运输数量以泉州润闽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2)本项目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
(3)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响应单位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 (3)安全承诺: 1)响应单位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响应单位承诺遵守泉州润闽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相关道路安全制度。车辆和驾乘人员须符合泉州润闽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4)响应单位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服务时间为准)承接的液化气钢瓶运输业务的业绩1项。(须需提供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关键扫描件,同时提供验收证明或部分结算发票或业主证明等能够证明该业绩已实行的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5)响应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响应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响应单位不得存在以下关联关系,若响应单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则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所有响应单位的报价均被否决: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母子公司;(三)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 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四)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的如下情形:1、双方之间有相同自然人股东的;2、双方同时持有第三方公司股份的;3、一方自然人股东在另一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4、双方之间有相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3-02-15 08:00:0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91-********
邮箱:fz********@163.com
六、采购明细
行号 | 物品/项目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补充说明 |
1 | 不含税总报价 | 元 | 1 | 无 |
七、采购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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