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隧工程公司001塔吊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桥隧工程公司001塔吊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LY-2023-0228

项目名称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001塔吊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济南市

采购人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供货期

自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根据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生产需要,决定租赁塔吊4台,谈判文件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

2.2 采购范围

租赁6015、臂长60米,安装高度30米,端部吊重1.5吨的塔吊4台,每台预估租赁时间为10个月。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本次租赁要求报价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厂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2)报价人需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证件齐全的塔吊设备,设备出厂日期在5年内。(3)供应商报价时按照单班不低于2人(一名操作手及一名信号工),保证塔吊设备满足12小时施工作业的条件进行报价,若不能满足现场需求,按甲方要求增加人员,增加人员费用出租方负责。伙食费出租方自理,操作手住宿费用和水电费由承租方根据实际情况另外收取。2、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拟投入设备的使用权并保证设备具有完成相关工作的全部合法手续(提供本单位设备购买发票(彩色)及合同并附照片);配备的操作手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提供证书);所有设备,手续齐全(整套随机资料,特检院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出场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附设备照片、铭牌、检验报告);(2)报价人具有起重设备租赁等相关资质。

业绩要求

报价人至少出具一份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同类设备租赁类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和发票)。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信誉要求

报价人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以成立日期至今为准)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以成立日期至今为准)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人员要求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2月7日9时0分至2023年2月10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http://zb.sdhsg.com )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1、报名成功后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或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电话联系采购人(焦思明:131*****013)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2、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采购人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支付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按下面账户信息汇款(文件款和报价保证金回执单均需备注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桥隧工程公司塔吊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及包件号)3、领取采购文件后请于2023年02月14日17:00 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与报价并附保证金电子回单。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371*****101**********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时30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翔路九英里营销中心二楼山东路桥项目部。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09时30分。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具体会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翔路九英里营销中心二楼山东路桥项目部)

2、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4、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2月15日9时30分;

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翔路九英里营销中心二楼山东路桥项目部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焦思明

电话

131*****013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塔吊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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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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