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排总水质提升生态恢复项目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排总水质提升生态恢复项目
【发稿时间 :2023-02-03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排总水质提升生态恢复项目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2-3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2-6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 ||
本项目标评标工作于2023-2-2 09:00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 |||
候选人排序: | |||
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辽宁正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盘锦北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实意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张士力 | 李作良 | 孙美艳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元或%) | ********.48 | ********.71 | ********.32 |
工程工期 | 80 | 80 | 8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评审得分 | 90.06 | 83.04 | 80.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招 标 人: |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人民政府 |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427-******* |
招标代理: |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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