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扩大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实验室扩大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远达招[2014]第N-033号
开标时间:2015-07-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远达招[2014]第N-03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实验室扩大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福建宁德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13]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北路21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面积802.171㎡,工程控制价为48512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富泰建筑装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装修装饰)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在办理延续手续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0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控制价报告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人民币。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宁德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实验室扩大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的材料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21号,邮编:352100;
电话:189*****935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308室,邮编:3521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 户 银 行 :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收 款 单 位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140*******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联 系 人:小龚;
联 系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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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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