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2023年后勤物资院内议价的通知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2023年后勤物资院内议价的通知

各物资生产、经营企业:

为规范我院后勤物资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切实加强后勤物资采购的监管,整治后勤物资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物资在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经我院2023年2月6日第5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我院使用的后勤物资进行公开院内议价。

一、项目名称: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物资院内议价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两年

三、目的:为规范我院后勤物资管理,降低采购价格,本着勤俭节约,质量优先, 临床实用,诚实守信,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评价、集体决策之原则,在医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行公开议价。

四、议价机构:

1.组织机构:总务科、医院纪委。

2.议价组:由招标办牵头,由主管院长、分管院长、总会计师、总务科、财务科、审计科及院内外相关专家组成。

3.监督机构:医院纪委、财务科、审计科。

4.承办部门:招标办

五、院内议价流程:

1.前期准备:将所要议价的项目名称及现用规格,议价前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如遇到特殊情况,延迟议价,将提前三天在网上发出公告,参加议价的单位需在议价有效期内,按要求将议价所需的资质材料备齐,按照指定时间送达。

2.议价程序:由院纪委从医院专家及院内外相关专家中抽取五至七名专家,组成议价小组(人数为单数)。议价时,先由报价单位进行产品介绍并报价,随后议价小组对报价单位进行询价、议价、定价,议价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意见进行评审。

3.资质审核:由报价单位出具报价单位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产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销售授权书。物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产品的注册证、相关检验报告。公司在“政采云”平台已注册且产品在政采云平台上的相关证明。

4.议价评审:议价采取实名方式进行,根据议价小组评议,在医院纪委、审计、财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定价,定价后由医院纪委、审计、财务及议价小组审定签字,以确定最终价格。议价会结束后要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5.监督工作:医院纪委对购销廉政承诺书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纪检审查,对采购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并经医院党委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6.合同签订

六、采购内容:详见附表1

详见附表2

七、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封面

2.议价文件目录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公司简介及资质

6.产品经销配送授权书

7.生产企业资质及产品相关资质

8.产品检验报告及认证证书

9.质量保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配送能力相关证明

10.分项议价表(签字并盖章)

注:1-9项单独胶状密封;10项单独密封;3-10项须由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投标人提供的扫描(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分项议价表产品顺序须与议价内容顺序一致。(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分正副本,分项报价表一式四份)

八、要求:

1.以上项目(附件1)均为公开议价项目,凡是报名企业,其经销的产品适用范围、功能及规格须与其一致;凡是产品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报价公司、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与议价。

2.报价企业必须满足“两票制”配送要求。

3.最终报价不能高于青海省同一品牌最低供应价。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内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并按照合同定价严格执行,如有违规,院方有权在合同期内重新选择供应商。

5.合同应使用国家通用的数量、计量单位。

6.供应商应具备对其所签定全部合同的履约能力,具备对医院的配送和预约配送能力。

九、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

3、报名电话:0971-*******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注册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报名项目(具体报名哪个包)

十、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请各方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00点前将各自的投标文件封存好后提交至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楼四楼会议室(封存为两部分:1.资质及所能提供的服务内容封存在一起。2.分项报价表封存在一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我院拒绝接受未密封及未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

2.供应商,报价厂家、品牌、规格必须与公告要求相一致,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评审后我院与选中的供应商联系供货,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4.参与比选的供应商一经选中,必须按时供货。

十二、取消供应资格

1.所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

2.送货时间,配送能力未满足合同要求。

3.无法提供产品所需证件(如合格证、检验报告)。

未满足以上其中一项,我院有权取消供应资格。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办

2023年2月6日

附表1-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后勤物资院内议价采购项目议价文件.xlsx

附表2-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后勤物资院内议价采购项目分项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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