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3.02.02-玻璃钢冷却塔-松河公司-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3.02.02-玻璃钢冷却塔-松河公司-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3.02.02-玻璃钢冷却塔-松河公司-询比采购
采购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现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3.02.02-玻璃钢冷却塔-松河公司-询比采购 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特别提示:请仔细核实询报价单中的相关要求。本次为询价采购,若能报价,只需把询报价单中相关内容核实清楚、填写完整,签字并盖章并上传集采平台即可。报价产品必须满足现场要求且响应我方合同条款要求(附合同文本),否则,请勿报价,以免浪费资源。业务联系电话:0858-*******。若报价设备为非贵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请附制造商授权书(要求:彩色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具体采购的设备及要求详见附件《询报价单》。若选中贵公司报价的产品,我方将给贵公司发书面订货通知、代松河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3.02.02-玻璃钢冷却塔-松河公司-询比采购
2.2项目地点:采购部
2.3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上午10点
2.4采购范围: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的供应商
2.5 主要设备简介:
项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时间 | 使用单位 |
1 | 玻璃钢冷却塔 | GFNL-700 | 台 | 1 | 松河公司 |
2.6 供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供货周期:请各供应商按最短交货期报价(请如实填写交货期)
交货地点为:见上表。
2.7此项目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无需制作投标文件(标书),填写报价单即可参与报价(注:若报价设备非贵公司生产产品,需将报价单与制造商授权书一同上传,否则视为不符合资质参与报价)。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为本次项目提供服务的生产企业(是否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所投井下设备材料必须取得(煤安证或相关资格),电气设备取得(防爆合格证或相关资格)。
3.3具体质量要求见报价单。
3.4未按平台附件报价单填写,且报价单内未注明交货期、付款方式、未签章者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盘江集团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地 址:/ |
邮 编: / | 邮 编:/ |
联 系 人: 许工 | 联 系 人:/ |
电 话:0858-******* | 电 话/ |
传 真:0858-******* |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 电子邮件:/ |
标签: -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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