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管材设备招标公告
温管材设备招标公告
伊春市林都热电厂采购保温管材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林都热电厂的的委托,对保温管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编号:伊GKZB********59
2、采购人:伊春市林都热电厂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伊春市林都热电厂采购保温管材设备项目
5、项目内容: 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见附表
6、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货。
7、计划金额:982,524.00元。
8、履约保证: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中心缴纳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9、付款方式:保温管材全部到货后验收无产品质量问题,全额付款。
10、交货地点:伊春市林都热电厂。
11、验收方式: 由伊春市林都热电厂和中标供应商自行组织验收。
12、管材因装卸、运输途中丢失、破损、和运输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2、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带所有资质材料,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⑥银行开户证明⑦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中心信息科办理注册入网,即可报名参加投标。
信息科联系人:闫雪松 联系电话:****-*******
3、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生产企业,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出厂报告,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完全满足本标书要求。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2015年 7月7日至2015年 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在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15 年7月27日下午14:30前
地点: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 年7月27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此项目公告附件请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查询、下载,由于公告转载造成的信息丢失或错误,以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玖仟圆整(从基本账户汇出)。
户名: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黑龙江伊春中心分理处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伊春市林都热电厂 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伊春市伊春区 地 址: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 谢磊 联 系 人: 张闯
电 话: 138*****959 电 话(传真): ****-*******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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