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CGJA(护栏、隔离栅)-A标段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CGJA(护栏、隔离栅)-A标段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CGJA(护栏、隔离栅)-A | K2260+700~K2314+000 | 53.3 | 包括波形护栏、防眩板、防撞桶、匝道分隔器、隔离栅等工程的施工。 |
计划工期:1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具备表2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标段资质、业绩要求 表2
标段 | 业绩要求 | 资质要求 |
CGJA(护栏、隔离栅)-A | 近五年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护栏、隔离栅工程施工合同累计里程均不少于100公里。 2)完成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累计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 | 具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企业资质 |
投标人所报业绩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且一致(业绩发布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保证所附业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青海省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中被评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在其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期时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6在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成都至香日德公路香日德至花石峡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已获得中标资格的施工企业谢绝参与本次投标。
3.7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情况(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企业资质)已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否则不予通过本项目第一信封的评审。
3.8 本项目CGJA(护栏、隔离栅)-A标段的监理人为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与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本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1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五德会酒店227房间(地址:西宁市盐湖巷6号;购买文件期间联系电话:****-*******)须持企业用户密码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彩色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彩色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A4纸打印,在指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注:关于企业用户密码锁请投标人登录《青海交通》查询“关于购买企业用户密码锁的通知”,具体网址为:http://jssc.qhjt.gov.cn:5644/forUI/pubInfo/showArticles.aspxID=27a7e6af-cee2-48bd-80fb-36feccdbbfce)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售价人民币1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招标人将于2015年8月4日10时30分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
邮 编:100101
电 话:***-********-***、852;187*****163
传 真:***-********
联 系 人:王先生、闵先生
网 址:www.bjztc.com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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