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仓库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仓库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仓库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
2015-006879-1408-033j | ||||||||||||||||||||||
1. 招标条件 | ||||||||||||||||||||||
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仓库工程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择优确定承包单位。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工程规模:44753㎡; 2.2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工程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院内;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人员; 3.4省外监理企业应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鲁承揽监理业务登记证书》; 3.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日8: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唐县鼓楼东路原时风科技楼十三楼)报名,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在复印件首页写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日8: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28日15时30分,地点为: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8日15时30分,地点为: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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