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村级公墓管理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村级公墓管理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村级公墓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XY2022-N-C-030

2.项目名称:村级公墓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元整(******.00

4.项目概况:

4.1 项目工作内容及要点:

(1)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墓长效管理,保护山体生态环境,有效杜绝新增墓穴,保持原状,绿化覆盖,实行静态和采取封闭式管理状态,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监管等相关部门。

(2)负责公墓综合管理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绿化养护、山体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围网、技防、焚烧设施等硬件设施的维保维护,确保完好正常使用。

(3)负责公墓日常事务工作:落实专人,定岗定责,巡山检查,做好记录,建立台账,采取24小时值班值守,采取封闭式管理,“大寒、清明”期间增加人力,加强巡查力度,根据相关规定,严控人数上山扫墓,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公墓安全有序,杜绝新增墓穴。

(4)负责公墓护墓管理费的代为收缴:根据目前现有公墓的规模,按照原护墓费的标准,做好宣传和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并建立收缴台账及开票等手续。

(5)负责现有寿坟的落葬协调工作:根据原已做好在墓区的寿坟,按照风俗乡土,做好落葬相关事宜工作,严控人数,做好防疫,及时清理花圈等物品,确保安全有序,环境整洁。

(6)负责集中焚烧、清理杂草相关工作:定期组织人员清理茅草,坟墓维修、修剪树枝、补种树木、森林防火、清理垃圾、墓碑描字等常规工作,做好集中焚烧宣传及引导管理工作。

(7)上级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巡查,检查等。

(8)服务期限:1

4.2 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名)

月数

工作内容

1

墓区秩序维护及护林防火员

9

12

3个墓区,每个墓区配置3员常驻人员,工作时长及工作内容详见《公墓管理工作要求》

2

季节性临时人员

3

2

季节性增设临时人员,按大寒季节、清明前后及春节期间共2个月,工作时间:6:00--17:00工作内容,详见《公墓管理工作要求》

3

清运出场的杂草处理

1项

此费用按年计算,费用包干(包括:清理、清扫工具及除草剂等;日常杂草清理出运及按行业垃圾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4.2.1墓区秩序维护及护林防火员:

(1) 工作时间:

1、上班时间:8:00-17:00,每周休息一天。

(2)岗位职责:

1、墓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巡视和检查工作。

2、墓区山上树叶的修剪、打扫、清运工作。

3、负责公墓护墓管理费的代为收缴等工作。

4、按照坟墓修缮规定审批同意后,负责墓区维修等相关工作。

5、清明期间上山路口对坟客携带物品的检查工作。

6、协助完成墓区临时的落葬工作。

8、对违规新增、新建墓穴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主管、监管部门。

9、做好墓区的门卫工作,负责墓区安保,严禁闲杂人员私自进入墓区。

10、执行24小时上班制度,保证墓区不断人。

11、协助完成墓区临时的落葬工作。

12、完成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工作。

13、配合完成上级要求的其他相关合理性工作。

4.2.2人事制度

(1)人员调配

1、全天24小时在岗,在岗人数不低于6

2、用餐时间轮班,在岗人数不少于6

3、如员工有突发情况离岗,须调派人员补充,不得缺岗

(2)人员考勤

1、每月30日之前递交下月人员排班表

2、员工入职或离职,两天内递交资料,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3、每月月底递交当月考勤表

4.2.3 其他要求

墓区协管服务所需日常耗材(如通讯器材、强光手电筒、橡胶棍、防护手套等)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

(二)售价:免费

(三)获取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系统问题咨询):139*****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并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09时30分。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CA证书送达磋商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09点30分

2.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2月17日09点30分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磋商地点现场解密,在项目开启时间前,代理机构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进行报名解密,只有依法报名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在项目开启后,代理机构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公开、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7.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址:苏州市马涧路与湘江路交叉口

联 系 方 式:戈文明,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

联系方式:0512-********-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山、吴天晴

电   话:135*****234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级公墓管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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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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