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塑胶场地改造(材料)招标公告
体育场塑胶场地改造(材料)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绥中县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一]
招标代码:********109003 重要材料
绥中县体育场塑胶场地改造(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辽宁省绥中县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绥中县体育场塑胶场地改造(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对占地面积11850平方米的塑胶场地进行拆除和安装
3、项目地点:绥中县体育场内,新兴街一段28号
4、工期: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10日
5、质量标准:合格。
6、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一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需具备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具有A级以上企业信用报告(以信用报告首页概述为准);
6、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市级体育场及以上的运动场业绩(省运会或全运会比赛场地)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以往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书等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以上材料需要投标报名单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富亿达园区D-7)。
3、招标文件发售: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15年7月27日上午09:30时。
5、开标地点:葫芦岛凌河酒店六楼会议室
五、招标单位:绥中县体育局
联 系 人:魏向永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冬梅
联系电话:****-*******
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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