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公共治安监控300个点、运维管理平台及7个治安电子卡口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重点公共治安监控300个点、运维管理平台及7个治安电子卡口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受玛纳斯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玛纳斯县重点公共治安监控300个点、运维管理平台及7个治安电子卡口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XBZBCJ(2015)-17-SB
二、招标单位:玛纳斯县公安局
三、工程名称:玛纳斯县重点公共治安监控300个点、运维管理平台及7个治安电子卡口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四、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项目位于玛纳斯县城区。玛纳斯县重点公共治安监控300个点、运维管理平台及7个治安电子卡口系统建设项目包括:建设300个视频监控摄像机、一套运维管理平台及7套治安电子卡口扩容系统。
4.2、主要设备厂商在新疆本地应有15名以上的原厂服务工程师,提供原厂商现场安装服务,投标人在新疆本地拥有雄厚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长期售后服务能力;
4.3、投标人应对公安用户的行业特点和需求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具有对原有的视频监控网络平台、治安电子卡口平台与本项目平台进行无缝对接的二次开发能力,具有同公安系统合作的项目案例(投标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4、需提供主要设备(管理平台、运维管理平台、治安电子卡口扩容系统、前端设备、后端存储)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公章,同时需提供主要设备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原生产厂家公章)。为了避免重复建设,管理平台、治安电子卡口设备应为同一品牌。
4.5、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8月5日开工、2015年10月10日竣工,总工期67天(日历日)
五、发布媒体:西北庭州网、《新疆经济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自治区甲级资质,或者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4.4所述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设备的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生产厂家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至20:00,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市和谐国际F座9楼(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并持以下证件报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公章,同时需提供主要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原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0元整,售后不退。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11:00时。
招标人:玛纳斯县公安局(玛纳斯县团结路)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F座915室)
联系人:陈静静 电话:138*****173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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