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系统升级采购项目(包1)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系统升级采购项目(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区域南通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7日17: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6日
每日上午:17:14 至 12:00下午:13:3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7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不见面开标室五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伟
项目联系电话051*****1980
采购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采购单位地址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320*****0022(CS01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系统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0022(CS010)

项目名称: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98万元

包1:省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南通站点功能升级项目 29万元

包2:企业电子档案网上查询项目 13万元

包3:南通市县一体化平台功能改造对接项目 56万元

包1最高限价:29万元

包2最高限价:13万元

包3最高限价:5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包1:省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南通站点功能升级项目

交货期(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 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1个月内完善系统,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包2:企业电子档案网上查询项目

交货期(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1个月内完善系统,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包3:南通市县一体化平台功能改造对接项目

交货期(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1个月内完善系统,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每包里不再接受分包。

本项目评审顺序为:包1、包2、包3依次评审。

成交供应商可以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7日17:30至2023年2月16日17:30。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2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开启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包2项目演示:

本项目采用录屏演示,录屏演示文件压缩为rar格式或zip格式;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800M,录屏演示文件作为投标文件在系统超大附件模块中上传。(演示包括投标响应的界面截图或投标响应系统的应用功能演示。)没有演示作废标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 南通市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 ********          

2.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张红伟(0513-********

项目磋商经办人:陈守龙(0513-********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

附件:1、磋商文件

标签: 企业登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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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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