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自行采...

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自行采...

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

(自行采购)

项目名称:U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

2023年2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深圳市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决定对U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U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U202304

二、招标项目名称:U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U13.68万元(最终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费为准)

四、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报名、提供资格材料预审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U2023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至20232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及资格证明材料提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茶光路1085号农业科技大厦8楼810室。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材料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标书提交时间:U2023217日下午17:00时U(北京时间)

七、开评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八、开评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茶光路1085号农业科技大厦8楼809会议室。

九、其他要求:

1.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招标人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2.投标人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4.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官网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官网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中标结果公示)。

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对已领取了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而又未在开标前以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邮 编:******

电 话:********

联系人:张伟彪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

U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U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并遵守以下条款:

1.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要求,进行项目报价。

2.开标之前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有任何疑问,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开标前未提出疑问,视为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

3.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联合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签署的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投标承诺书;

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4.开标一览表;

5.技术和商务要求条款投标情况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开标一览表;

8.投标人营业执照;

9.投标人具备能提供此类服务的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10.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人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装订密封(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一并放入密封文件内),并在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壹正壹副(壹式贰份)。

三、评标办法:

1.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详细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综合评分表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权重(%)

分值(分)

技术部分(45分)

1.

实施方案

(一)评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措施;

2、工作方法;

3、工作手段;

4、工作流程。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4项要求得12分,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8分,满足以上2项要求得4分,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

1.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步骤;

2.有具体的人员安排及明确的分工;

3.对突发情况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每体现一点内容加2分,最多加6分。

18

18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一)评审内容:根据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理解

2、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3、合理化建议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12分,满足以上2项要求得8分,满足以上1项要求得4分,其他不得分。

12

12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考察投标人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情况;

2.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3.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10分,满足以上2项要求得6分,满足以上1项要求得2分,其他不得分。

10

10

4.

违约承诺

(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中标后对项目的违约赔偿承诺: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的管理要求承担管理责任。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5

5

商务部分(35分)

1.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为准)主持编制的同类项目(不限专业领域),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签订页等);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批复文件、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15

15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一)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聘任员工,提供近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若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协议),或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提供自有员工承诺函,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

1.取得概预算以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得6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截图应包含网址栏)。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10

10

3.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一)项目团队成员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聘任员工,提供近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若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协议)或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提供自有员工承诺函,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

1、每有1人取得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师或数据通信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2分。

2、每有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得分1分,最高3分。

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多项要求不得服务重复得分,以上项累计最高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团队成员职称证书,工程咨询师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截图应包含网址栏)。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5

4.

诚信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5

5

价格部分(20分)

1

投标报价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0

20

合计

100

100

四、其他

1.开标结束后将在我院官网栏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对外公示U3 U日内无异议的中标人,则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五、合同一般条款

付款方式:报告编制完成并经验收后,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投资计划后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按合同约定。

附件:1.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投标承诺书;

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4.开标一览表;

5.技术和商务要求条款投标情况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3年2月7日

第三部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

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服务概述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

二、工作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三、工作内容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协助采购人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并申报。

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充分了解目前实验室能力建设的现状,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适当可行的方案;

2、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并协助采购人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可研申报。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进度需求编制报告,报告验收以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深圳市发改委批复为准;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相关要求编制。

四、售后服务

报告完成后,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申报;如项目需评审,则协助采购人参与项目答辩。(期间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五、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后至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与采购人合同约定保密要求,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认真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对工作中知悉的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2.中标人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3.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对证明文件进行核证;

4. 相关责任:因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财产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人负完全责任;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相关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5.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以及对应职称证书。

(2)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需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以及对应职称证书。

七、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需知:

1.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合理报价;

2.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管理费、发票税费;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附件1

投标承诺书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U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的投标,并完全接受贵方与招标公告一并发出的“投标人须知”中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接受项目的预算价为U13.68万元(最终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费为准)及认可项目招标标书方案;并同意中标后按照贵方“投标人须知”确定的原则与贵方签订固定总价的U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合同。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供应的物品符合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3.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4.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 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投标承诺书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司在参与贵院此次采购过程中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拥护国家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决策,自觉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3.不向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和采购部门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在采购过程中不与招标人代表私下协商谈判;

5.不与招标人代表、采购部门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6.保证公平竞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

7.自觉维护院采购市场秩序,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和排挤其他投标人;

8.按照采购内容和标准,在规定时限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14T合同14T;

9.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不与招标人代表私自更改合同或降低合同标准,损公肥私。

10.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如违背上述承诺,自愿被取消投标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被禁止参与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活动并按有关法律、14T法规14T、规章和14T制度14T的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釆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釆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釆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釆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釆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釆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釆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釆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釆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釆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釆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釆购资格,处釆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釆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釆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4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名称: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小 写

大 写

1

投 标 总 报 价

2

服 务 承 诺

3

说 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附件5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技术和商务要求”中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技术和商务要求条款投标情况表

序号

招标人要求内容

投标人响应情况

带“★”条款(如有)

1

2

带“▲”条款(如有)

1

2

一般条款

1

2

备注:投标人对“第三部分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应当是“完全响应,无偏离”,“不响应”或“部分响应”作废标处理。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单位的_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编制及咨询服务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备注:

1、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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