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招租公告

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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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 YNTTCG分 2023003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建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招租公告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360000元 /年, 招标人为 建水县临安镇崇文社区二十一组股份
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隶属建水县临安镇崇文社区第 21小组集体资
产,承建于 2009年,座落于建水南城门朝阳南路对面,东至朝阳楼,西至
环城西路,南至建水观光大道,北至建水古城中心,交通方便。建筑面积 4151.
4平方米,共 6层,其中第一层及第二层为餐厅,共计 1800平方米,第三层有 16
个房间,第四层有 19个房间含一个值班间,第五层有 19个房间含一个值
班间,楼顶有 7间简易宿舍,一个公共浴室和一个大的储备间。房屋左右两侧
设有消防通道,楼内配备承重 800KG电梯一部。外部停车场占地面积约 1000平方
米。现拟整体对外招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招租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招租公告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4.1
竞租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持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
备完成本项目经营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4.2竞租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经营不良信誉记录 (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
屋经营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等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4.3
竞租人须是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
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
4.4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以上资格要求需在报名时自行承诺格式附后,否则不接受报名。如竞租人
进行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招租方将保留
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年 02月 08日 08时 30分到 2023年 02月 14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 独立法人资格的竞租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竞租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竞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
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不仅将被拒绝报名,并且招租方与
代理机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02月 17日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 10-
12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 02月 17日 14时 30分
开标地点: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 10-12商铺
七其他

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隶属建水县临安镇崇文社区第 21小组集体资产,承建于 2
009年,座落于建水南城门朝阳南路对面,东至朝阳楼,西至环城西路,南
至建水观光大道,北至建水古城中心,交通方便。建筑面积 4151.4平方米,共 6
层,其中第一层及第二层为餐厅,共计 1800平方米,第三层有 16个房间,第四
层有 19个房间含一个值班间,第五层有 19个房间含一个值班间,楼顶
有 7间简易宿舍,一个公共浴室和一个大的储备间。房屋左右两侧设有消防通道
,楼内配备承重 800KG电梯一部。外部停车场占地面积约 1000平方米。现拟整体
对外招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建水县临安镇崇文社区二十一组股份合作社
地 址: /
联 系 人: 廖工杨工
电 话: 1376935128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 10-12商铺
联 系 人: 余工
电 话: 1575006151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招租公告
一公开竞价条件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建水县临安镇崇文社区
二十一组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招租方的委托,对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
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对外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
称:竞租人参与竞价。本次公开竞价仪式将由现场拍卖师全程主持竞价,
最后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竞价范围
2.1 项目编号: YNTTCG分 2023003
2.2项目概况:建水县临安镇南门酒店隶属建水县临安镇崇文社区第 21小组
集体资产,承建于 2009年,座落于建水南城门朝阳南路对面,东至朝阳楼
,西至环城西路,南至建水观光大道,北至建水古城中心,交通方便。建筑面
积 4151.4平方米,共 6层,其中第一层及第二层为餐厅,共计 1800平方米,第三
层有 16个房间,第四层有 19个房间含一个值班间,第五层有 19个房间含
一个值班间,楼顶有 7间简易宿舍,一个公共浴室和一个大的储备间。房屋左
右两侧设有消防通道,楼内配备承重 800KG电梯一部。外部停车场占地面积约 10
00平方米。现拟整体对外招租。
2.3说明
(1)竞价保证金为竞价开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
期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人。
注:成交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
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归属招租方,招租方将重新组织再次竞价。
(2)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人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前向招租方缴纳的保证金,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3)报价低于最低起租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招租内容及要求
1租凭期限: 10年
2最低起租价: 360000元 /年大写:叁拾陆万元每年
3租金及支付方式:公开竞标标底价以每年 36万元起价,前三年不递增,
第四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每次递增 1万元支付方式:一年一次性缴纳年租金
相关水电费各项修理费电梯维修维护费所有税费包含所得税房屋
出租税土地使用税等一切税费等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
承担缴纳,不包含在年租金内。注:招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时间为两个月,
装修期间两个月不收取租金。
4其它要求:
1成交的承租方在签订承租合同后对承租房屋的水电消防等设施改造
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成交的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出借转租。
3承租方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符合
房屋设计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承租方如需进行室内装备或改造增设其它固定设施设备需向招租
方进行书面报批,经招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5承租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拆卸改修重
装等改变房屋资产原样的各种活动,须以书面申请,经招租方同意签订协议后
,方可进行。承租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终止后,房内固定设备及
所有设施设备装修及附属设施,包括电线电视电脑空调床柜花草
树木等对房屋进行加装改装重装等行为产生的增值部分均无偿归属招
租方所有,招租方不予补偿。
6承租方须依法经营证件齐全依法缴税,使用用途符合国家及地方
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7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
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除了应付的房屋租金外,还应承担所租房屋的水费电费卫
生费各项修理费电梯维修维护费所有税费包含所得税房屋出租税
土地使用税等一切税费等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9承租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
, (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
10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正常的房屋装饰
装修除外,以作他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改造,必须书面告知招租方有
关事项并取得招租方书面同意,方能进行。对于设置广告牌位置应在不影响招
租方及周边环境办公,不影响综合楼容貌的前提下进行。
11承租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因素灾害政府修封路重大
自然灾害等无法正常经营时,招租方不减免相应房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如遇上级部门或招租方对出租房屋进行拆迁改用其他用途非用
于出租需收回房屋的,招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提前 15
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回房产,招租方验收合格房产后无息退还承
租方相应剩余的租金。 因征收发生的补偿费用全部归招租方所有。
13租赁期内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等
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招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4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坏等事故,由承租方
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15承租方改造和经营期间所需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四竟租人资格要求
4.1
竞租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持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
备完成本项目经营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4.2竞租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经营不良信誉记录 (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
变房屋经营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等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4.3
竞租人须是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
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
4.4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以上资格要求需在报名时自行承诺格式附后,否则不接受报名。如竞
租人进行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招租方将
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报名事宜
5.1 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
2023年 02月 08日至 2023年 02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08:3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 时间 ,法定 节 假日除外 ,到云南通拓
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 10-
12商铺现场报名。联系人:余工,电话: 15750061516。
5.2 所需资料:
独立法人资格的竞租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然人竞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竞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
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不仅将被拒绝报名,并且招租方与代理机构将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3
报名时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不签署的视为不认可该承诺
书内容,将被拒绝报名。
5.4
报名费用 : 700元,报名时请现金缴纳。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名费不再退还。
5.5
报名成功后将对竞租人发放竞价仪式的进场号牌。该号牌请妥善保管,遗失或
损坏请及时通知代理机构补办。否则,竞价仪式开始时将被拒绝进场。
5.6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租人不得参与竞价。
六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不统一组织。
七签到及进场
7.1 签到时间: 2023年 02月 17日 14:00---14:30。
14:30后到达会场的竞租人视为弃权,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收
,并禁止入场。
7.2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 02月 17日 14: 30竞价会议正式开始。
7.3 所需进场资料 :
7.3.1 属独立法人资格的竞租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竞价保证金收据或凭证原件。
 本单位公章。
 报名时代理机构发放的进场号牌。
7.3.2 属自然人的竞租人:
 竟租人身份证原件。
 竞价保证金收据或凭证原件。
 报名时代理机构发放的进场号牌。
7.4 备注
7.4.1
以上资料公开竞价会议开始前请交至现场核验,不齐者将被视为无竞价资格,
禁止入场,且报名费不退还。
7.4.2 每个报名者最多允许 2人进场。
7.5 竞价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 10-
12商铺。
八竞价
8.1 本次公开竞价仪式将由现场拍卖师全程主持竞价仪式。
8.2 现场报价:
8.3 招租方式:公开竞价。
8.3.1
采用现场举牌喊价的方式,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各竞租人喊价进行记录,竞租
人对本人报价现场签字确认。当有更高价格出现时,当前报价随即失效,本项
目成交人为最后最高报价者。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不与招租方签
订合同或不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恶意竞价,竞价保证金将不予
退还。
8.3.2
在不低于竞租最低起租价的基础上,竞租人现场报价。竞租人每举一次牌报价 ,
须在竞租底价或原报价的基础上最少增加 3000.00
元,否则视为非善意报价,直接判为无效报价。
8.4 竞价规则:本次竞价是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8.5
项目经营存在市场风险,竞租人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项目现状无
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各竞租
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任何风险。
九竞价保证金:
9.1
竞价保证金为公开竞价开始前各竞租人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保证金,未成交
的竞租人,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在
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2 竞价保证金金额 : 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
9.3
未足额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租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将被
拒绝入场。
9.4
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请
缴纳至于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
帐号: 3600 0289 5751 6012
开户银行:云南建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缴纳截止时间:竞价会议开始前到账。
9.4 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将不能参加竞价仪式。
9.5 如有下列情况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归属招租方:
9.5.1 竞租人不按时前来参加竞价仪式。
9.5.2 提交虚假材料竞价的。
9.5.3 竞租人现场恶意报价的。
9.5.4竞价成交后,未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9.5.5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
十履约保证金
10.1履 约 保 证 金金 额 :40000.00元大写:人民 币 肆万元整。
十一合同签订
11.1 服务费的缴纳
成交人在向代理机构缴纳完成交服务费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
成交通知书,服务费按成交年租金的 1%收取。
11.2 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1.2.1
第一年租金缴纳: 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五天内一次性将首年租金
及 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缴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否则,成交人的
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二参与竞价的竞租人不足 2人的,该项目流拍。
十三联系方式:
招租方: 建水 县临 安 镇 崇文社区二十一 组 股份合作社
联系方式: 廖工 -13769351288杨 工 -15094168960
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 10-12商铺
联系方式:余工 -15750061516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招租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同步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附件: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自愿参加 建水县
临安镇南门酒店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YNTTCG分 2023003,在清楚了解本次
公开招租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符合本次公开竞价的资格要求,并愿承担虚假承诺造成的一切后
果:
1.竞租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持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经营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无经营不良信誉记录 (包括拖欠房租等有违合同的行
为等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3.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
二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价保证金的权利:
1不按时前来参加竞价仪式。
2提交虚假材料竞价的。
3现场恶意报价的。
4竞价成交后,未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5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如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竞租人签字盖章 /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酒店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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