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3914001--2023年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299998光伏汇流箱公开招标光伏汇流箱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3914001--2023年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299998光伏汇流箱公开招标光伏汇流箱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3年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汇流箱公开招标光伏汇流箱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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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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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汇流箱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汇流箱公开招标(WZ********-2999-103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汇流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光伏汇流箱\DC-1500V22进1出
78.00
包1-光伏汇流箱
2
光伏汇流箱\DC-1500V20进1出
300.00
包1-光伏汇流箱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投标产品涵盖技术规格书中供货范围内全部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技术指标参数。

3.1.7 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与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满足2023年4月30日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

3.1.9 本次采购汇流箱内所使用电子元器件,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须选用正泰、良信、大全、常熟开关、天正、人民电器或同等级电子元器件品牌(2)熔断器座和熔芯必须为同一厂家产品(3)须提供所使用的电子元器件品牌清单(4)须提供与品牌清单对应且有效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制造商)产品的CCC认证证书(或带二维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1.10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标的物)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检测内容需满足技术规格书内技术要求,报告状态须为有效,且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或与之等效的标志。

3.1.11 投标人须所投产品(标的物)必须通过以下权威认证之一:CQC、UL、TUV、CE等认证(认证证明须为有效,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为准)。

3.1.12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单项不小于110WM光伏项目的光伏汇流箱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清单(清单上应显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标的物名称、装机容量、发票日期),业绩清单必须以合同和发票作为证明文件,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合同或合同附件内需显示供货清单;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3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技术人员对故障设备的完全修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从发出故障通知算起,设备总修复时间不超过72小时。

3.1.14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或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GB/T*****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有效且涵盖汇流箱的生产、加工、制造。(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15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16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7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7日 17:30时至2023年2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2月2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258号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邮编:
\
邮编:
联 系 人:
徐树华
联 系 人:
丁尚东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XUSHUHUA370.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ingsd@sinopec.com
2023年2月7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如果您公司尚未注册请点击“我要注册”。注册信息提交后,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投标。为确保顺利投标,请您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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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汇流箱公开招标(WZ********-2999-103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汇流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光伏汇流箱\DC-1500V22进1出
78.00
包1-光伏汇流箱
2
光伏汇流箱\DC-1500V20进1出
300.00
包1-光伏汇流箱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投标产品涵盖技术规格书中供货范围内全部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技术指标参数。

3.1.7 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与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满足2023年4月30日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

3.1.9 本次采购汇流箱内所使用电子元器件,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须选用正泰、良信、大全、常熟开关、天正、人民电器或同等级电子元器件品牌(2)熔断器座和熔芯必须为同一厂家产品(3)须提供所使用的电子元器件品牌清单(4)须提供与品牌清单对应且有效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制造商)产品的CCC认证证书(或带二维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1.10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标的物)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检测内容需满足技术规格书内技术要求,报告状态须为有效,且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或与之等效的标志。

3.1.11 投标人须所投产品(标的物)必须通过以下权威认证之一:CQC、UL、TUV、CE等认证(认证证明须为有效,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为准)。

3.1.12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单项不小于110WM光伏项目的光伏汇流箱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清单(清单上应显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标的物名称、装机容量、发票日期),业绩清单必须以合同和发票作为证明文件,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合同或合同附件内需显示供货清单;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3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技术人员对故障设备的完全修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从发出故障通知算起,设备总修复时间不超过72小时。

3.1.14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或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GB/T*****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有效且涵盖汇流箱的生产、加工、制造。(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15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16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7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7日 17:30时至2023年2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2月2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258号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邮编:
\
邮编:
联 系 人:
徐树华
联 系 人:
丁尚东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XUSHUHUA370.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ingsd@sinopec.com
2023年2月7日

********--2023年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汇流箱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106MW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光伏汇流箱公开招标(WZ********-2999-103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汇流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光伏汇流箱\DC-1500V22进1出
78.00
包1-光伏汇流箱
2
光伏汇流箱\DC-1500V20进1出
300.00
包1-光伏汇流箱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投标产品涵盖技术规格书中供货范围内全部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技术指标参数。

3.1.7 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与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满足2023年4月30日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

3.1.9 本次采购汇流箱内所使用电子元器件,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须选用正泰、良信、大全、常熟开关、天正、人民电器或同等级电子元器件品牌(2)熔断器座和熔芯必须为同一厂家产品(3)须提供所使用的电子元器件品牌清单(4)须提供与品牌清单对应且有效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制造商)产品的CCC认证证书(或带二维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1.10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标的物)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检测内容需满足技术规格书内技术要求,报告状态须为有效,且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或与之等效的标志。

3.1.11 投标人须所投产品(标的物)必须通过以下权威认证之一:CQC、UL、TUV、CE等认证(认证证明须为有效,以发售招标文件日期为准)。

3.1.12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单项不小于110WM光伏项目的光伏汇流箱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清单(清单上应显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标的物名称、装机容量、发票日期),业绩清单必须以合同和发票作为证明文件,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合同或合同附件内需显示供货清单;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3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技术人员对故障设备的完全修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从发出故障通知算起,设备总修复时间不超过72小时。

3.1.14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或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GB/T*****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有效且涵盖汇流箱的生产、加工、制造。(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15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16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7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7日 17:30时至2023年2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2月2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258号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邮编:
\
邮编:
联 系 人:
徐树华
联 系 人:
丁尚东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XUSHUHUA370.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ingsd@sinopec.com
2023年2月7日
,天津市,南开区,山东,东营市,天津,东营,常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站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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