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青海省2023年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0.0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本项目不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2月7日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楼1105室 2023年2月15日16:00 |
报名 | 以邮件形式将公司名称及参与项目名称发送至qhhbjfsc@163.con,报名截止到2023年2月15日14:00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971-******* |
监督部门和电话 | 厅机关纪委0971-*******; 厅科技与财务处0971-******* |
第二部分
青海省2023年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内容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内容
1.指定专人负责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青海省数据库信息维护、问题咨询、故障处理等工作。
2.建立一套完善的日常巡检核查制度,对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辐射监管人员和核技术利用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予以解答和建议,定期提交问题咨询清单和问题处理清单。
3.根据省级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年度)进行数据核查,按时提交数据核查清单。
4.按照数据质量核查要求定期(每季度、每半年、年度)按时提交管理系统青海省数据库运维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和频次随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调整。
5.根据数据质量核查结果,电话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整改,提交问题整改处理清单。
6.根据管理系统运维、问题咨询、系统使用操作情况,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每半年提出优化建议。
二、技术要求
1.熟悉计算机系统统计分析功能,能够解决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青海库)的一般问题,能对青海省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技术指导。
2.每周需驻场办公不少于2天,需自带电脑、打印机、传真扫描仪等相关办公设备。
3.供应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服务内容。
三、提交成果
1.日常巡检核查制度;
2.管理系统问题咨询清单、数据核查清单、整改处理清单,以上内容按月提交,数据核查清单应按市州分类统计;
3.按规定时间提交管理系统季度、半年度、年度运维工作报告,报告中应体现与上一季度、上半年数据变化情况对比;
3.按时提交优化建议。
四、服务期
10个月
五、资金预算
项目资金预算为10.00万元。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七、报价文件的内容
1、报价单
2、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质证明文件
3、企业业绩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5、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八、报价文件的份数
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16时00分
2、递交地点: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楼1105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件递交。
十、报价文件的编制及签署
1、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以A4纸装订成册,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十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均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2、封面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参与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加盖单位印章),并应在报价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报价文件必须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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