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空调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无锡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空调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到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接受资格预审。
一、招标编号:XCGZX2005-079
二、项目名称:空调协议供货
三、招标内容:无锡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冷暖空调(包括分体壁挂式、分体柜式和一拖一嵌入式)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四、协议期限: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必须全部具备):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国内注册的空调生产制造厂家(若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因内部管理体制的限制不能直接投标可授权一家最高级别的代理供货商代表其参加投标,投标人的名称仍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
3.按本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通过招标人审查取得投标资格。
六、答疑时间:2005年11月24日09:30
答疑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评标室。
七、资格预审:
1.凡符合投标人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并接受资格预审。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按以下步骤进行资格预审:
(1)投标人作供应商信息修改或登记投标品牌型号,均须先行登录;
(2)按型号上传资质文件(该产品的“3C认证证书”、“能效比检测证书”等资质文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能效比检测证书”为投标必备文件。
(4)投标人注册完毕后,应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所投品牌型号的资质原件于资格预审时间内递交到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及时递交原件的品牌型号不得参加投标。同时,还需提供的文件有:
①企业法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厂家可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生产厂家以外的报价人,必须携带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②投标申请及声明;
③投标空调的生产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若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因内部管理体制的限制不能直接投标而授权商家进行投标的);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⑤厂家推荐的3-5家销售、服务代理商及维修机构资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厂家签订的协议)。
(7)通过以上程序并经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有权限于规定投标时间内进行网上投标,未事先登记或未通过审核的型号均不得参加投标。
3.资格预审时间:2005年11月25日至2005年12月5日每天9:00-11:00和13:00-16:30(节假日除外);地点: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206室。
4.通过资格预审并缴纳叁佰元标书款的供应商方可按审查通过的品牌型号参与投标。
5.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05年12月6日9:00-12月7日13:00进行投标,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准时参加。
八、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可采取本票、汇票或支票形式之一支付,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即2005年12月9日9:00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无锡市商业银行梁溪支行,账号:****************68)
九、投标时间:2005-12-9 9:30:00至2005-12-139:30:00
十、开标时间:2005-12-13 9:30:00
十一、联系人:黄炜、宿静雁
电话:****-*******
传真:****-*******
地址:无锡市西门坝桥沿河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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