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常规税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常规税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常规税务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常规税务服务采购项目
3.应答方的资格要求:
3.1应答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应答方公章);
3.2应答方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单位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应答方公章),相关资料须加盖应答方公章;
3.3应答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3.4应答方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保险业税务咨询、企业所得税鉴证以及同期资料关联交易本地文档编制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配置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
3.5应答方应按照项目需求内容组建专属服务团队,保证团队专业水平高,人员配备充足,确保及时高效完成各项服务,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增值服务和延伸服务;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应答;
3.7应答方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答方委派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8应答方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能够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3.9应答方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并加盖应答方公章);
3.10应答方应在本项目接受报名期间联系采购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参加项目报名的供应商应答将不被接受。
4.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3年2月8日 至 2023年2月1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应答的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联系采购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3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方欣怡
电 话: 010-********/182*****619
4.4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其应答将不被接受。
5.磋商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
6.磋商地点(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23层第3会议室。
7.以上若有变更,采购人会通过邮件的形式通知报名供应商。
8.公告发布媒介:金采网(www.cfcpn.com)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附件请点击公告第一行报名地址,登陆采购平台报价时下载
标签: 常规税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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