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中心分析实验室通风改造招标公告
化学实验中心分析实验室通风改造招标公告
郑州大学申请 “化学实验中心分析实验室通风改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货商:上海优络斯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 新建屋顶排风机,使得排风机的性能参数与室内的末端排风设备用风量匹配,并籍此确保实验室里面的排风设备获得符合安全规范的风量与面风速;
2) 新建消音器,使得排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得到有效的隔离;
3) 新建排风管道,采用外墙上行风管方案;材质选用耐腐/不燃高分子复合板材,现场制作,能够最大限度缩短工期。
4) 在现有实验台上添加专利的末端排风设备——叠翼排风系统,使得实验过程中的化学污染挥发气体能够最大限度的得到管控:按照设计的气流走向,通过末端排风设备进入排风系统,确保实验人员不吸入化学污染气体;
5) 室内添加一个带排风功能的【废弃物暂存边台】,将实验废弃物暂存期间挥发出来的的污染气体及时有效的排除离开实验室。
6) 实验室里面要实现好的排风效果,一定有新风补充途径与新风供给设备;
7) 新建新风采集百叶/短程新风管道;
8) 新建新风过滤网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在现有实验台上添加专利的末端排风设备——叠翼排风系统,使得实验过程中的化学污染挥发气体能够最大限度的得到管控:按照设计的气流走向,通过末端排风设备进入排风系统,确保实验人员不吸入化学污染气体。
由于该通风系统改造涉及专利保护,所以申请单一来源招标。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及专家论证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期限从 2015 年 7 月 6 日起至2015年 7 月 13 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和郑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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