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开展我县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的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开展我县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的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选聘开展我县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的单位的公告
我县将开展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单位。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报名,最终选定结果在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建立我县重要农业资源台账。按照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清单和数据采集标准规范要求,协助我局系统收集我县2016-2021年度的水、土、气、农业废弃物、农村经济社会等重要农业资源数据(根据实际情况收集年度数据),形成年度重要农业资源台账。通过全国重要农业资源台账管理系统开展2022年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数据采集和汇交工作。
(二)开展农户农业资源数据采集工作。按照农户农业资源台账清单和数据采集要求,协助我局完成农户农业资源台账数据的采集工作,形成年度农户农业资源台账;协助我局选择10户农户作为调查员收集填写2022年农户调查数据,并将数据通过农户调查系统app上报。
(三)完成农业资源利用评价。按照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建设指南要求,协助我局以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农户农业资源台账为依据,做好重要农业资源、农户农业资源的分析评价,完成重要农业资源、农户农业资源利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实施同类型项目的工作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证明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的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及网络报名。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简介、工作方案、相关资质与资信水平(若有,请提供)。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信用的证明。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材料。(网站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6.1个以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及成果加盖公章)
7.报价函(加盖公章)及报价明细清单。
8.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
印件。
(三)报名提交资料的要求
1.需有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清单目录。
2.报名材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密封提交。
3.为保障服务质量,各报名单位必须进行合理报价,如发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恶意竞价行为,经核实后将列入我中心黑名单,今后不再接受该单位任何报价行为。
三、报名时间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不增补材料。
四、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保亭政务中心一楼)
五、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潘铭华,电话:0898-********,13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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