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塞铁路诺苏段华为网络设备询价公告-采购信息-询价公告
匈塞铁路诺苏段华为网络设备询价公告-采购信息-询价公告
匈塞铁路诺苏段华为网络设备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SJY-******-XJ13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匈塞铁路系统集成项目诺苏段-TX-CTC”(项目编号:2300-G*******.03)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内容2.1采购内容:华为网络设备
2.2结算方式:
(1)验收付款:货到表面验收2个月内支付合同额的百分之100;
(2)质保期:3年;
2.3交货期:按项目要求执行;
2.4交货地点:按项目要求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满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为主要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为主要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2023年2月8日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2月12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联系采购人获取询价文件。
5.询价响应2023年2月8日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2月12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sjygkxj@crscd.com.cn,邮件主题格式为“SJY-******-XJ13+供应商名称”。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价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方式: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7.2开标时间:2023年2月12日后另行通知
7.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发布。
9.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沈霄
联系电话:180*****567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附件: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地点 |
1 | 华为防火墙 | USG6565E-AC 2*10GE(SFP+)+8*GE Combo+2*GE WAN双电 | 8 | 按项目要求 |
2 | s5620-56c-EI电源 | ES0W2PSA0150 | 8 | 按项目要求 |
3 | 机柜 | M型机柜42U标准服务器机柜 | 3 | 按项目要求 |
技术规格要求
l 产品标准
1)符合国家CE相关标准要求
2)符合CCC认证相关标准要求
l 技术要求(包含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等)
1)产品须为要求原装正品主机及配件。
2)产品须具有原厂主机装箱单、检测单及合格证。
3)产品具有高稳定性,满足常年24小时不间断工作。
4)产品具有抗冲击,振荡,能在环境温度0℃-40℃,工作湿度20-80%(无冷凝)下稳定工作
5)产品工作电源:AC 220V(正负百分之十),插头适合在中国使用。
l 出厂试验检测及资料要求
要求供方在产品出厂前按照相关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向我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保修单、装箱单和使用说明书等。
1)投标人应对提供的设备的规格型号、外观、原厂配件及测试记录进行检查,交付我方的设备要做到规格型号正确,外观完好,原厂配件及测试记录齐全。
2)投标人要根据买方对不同产品的测试需求的要求,交付时提供测试记录。
3)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合格品要及时更换后,再测试。并在测试记录中写明不合格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4)投标人交货时应填写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测试表格,并与货物同步交付招标人。
l 主要服务要求
1) 投标人应在合同下达2周内将货物发至用户指定地点(含装卸);
2) 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安排安装调试,并进行使用培训;
3) 按招标人要求安装硬件驱动程序 ;
4)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安装后的软、硬件测试;
5) 投标方负责督导所供系统、设备调试开通,并有义务配合所参与系统的开通调试和故障分析。保证配合招标方工程进度的实施;
6) 对招标方提供7*24电话服务、技术及备件支持。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的故障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必要时双方协商以最快的方式携带相关设备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7) 提供产品升级换代信息,对提供的产品须在停产前六个月,正式通知招标单位,并提供替代型号及方案,配合招标方进行测试、选型。对新产品提供免费讲解和培训服务;
8) 对招标方以往现场采用的同类设备提供支持服务。
l 质保期服务
1) 质量保证期应不低于设备到货验收后的三年,质保期内投标方应保修所有供货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
2) 在质量保证期内硬件免费更换和维修。
3)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修改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通过商务协商解决,其中备品备件的费用不高于此次投标价格。
4) 招标方在维护或使用设备过程中出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投标方售后服务部提交服务需求,寻求技术支持。投标方接到技术支持的服务需求后,投标方工程技术人员将根据故障的级别进行响应。一般故障将首先通过电话支持服务进行响应,如仍无法解决,投标方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对设备重大问题,将按照重大问题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5) 投标方提供如下质保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由于系统设计和设备制造中存在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引起故障,而使所供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以及存在招标方不能解决的关键问题,投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尽快解决设备存在的各种问题。
? 在质量保证期间,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免费更换或返修所有故障的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
? 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合格技术人员处理任何故障。修复任何故障必须是连续地进行,直至系统恢复正常为止,并出具经过招标方认可的详细故障分析报告。
6) 质保期期间,投标方在收到维修设备后不大于48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和故障分析,并在收到维修设备后5日内将维修后的设备及故障分析报告发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若不能按时完成设备维修工作,投标方应提供备机,并在收到维修设备后5日内将备机发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若质保期内的备件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方使用需求,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补齐。
7) 投标方承担质保期内设备维修及故障处理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 维修好的设备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的运费;
? 现场故障处理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
? 设备维修费用。
8) 投标方将近期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招标方。重大问题的范围包括不属于投标方设备原因造成的问题。
9) 投标人应保证所售设备,都能得到产品制造厂商或软件开发方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设备厂商及供货商到现场指导时,需要提前通知。供货商协调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指导。
l 培训
1) 培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管理、系统运维等内容。培训目标对象包括:系统运维和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2) 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实施过程中技术指导、产品架构、安装调试、系统维护、产品升级、配置管理等内容。投标人应根据培训对象不同,设置专项培训和知识传递计划,确保系统使用人员能熟练的使用系统;运维人员可以胜任各种维护工作;如未达到预期效果,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免费重新进行培训。
3) 培训计划中,投标方应该明确提出各个项目阶段所需进行的培训主题、内容、参与人员,以及为招标方提供的标准课程和培训计划。
4) 投标人负责安排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一定教学经验的讲师投入培训教学,在培训计划中,提供主要讲师资质及经历。
5) 投标人承担的培训费用包含如下几项:教员和教材费用。投标人应不限制参加的人数。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
4、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5、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6、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7、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8、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9、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供应商应按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采购人将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12、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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