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麻醉管理系统需求征询公告招标公告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麻醉管理系统需求征询公告招标公告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麻醉管理系统需求征询公告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麻醉管理系统”进行需求征询,以充分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情况等信息,保证采购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需求征询活动。
一、项目需求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麻醉管理系统需包含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新进临床学员培训系统、围术期科研数据管理平台、人员及麻醉手术手术运行管理(含移动端)、麻醉质控管理、医护患协同平台,覆盖2个院区全部手术区域点位,实现软件功能全覆盖。需覆盖(本院区+呈贡院区)2个院区所有手术间区域点位;能够与医院现有的信息系统(包括:HIS、LIS、PACS、CA、数据集成平台、供应室追溯系统等)通过接口的方式进行集成;支持手术间内心电监护仪、麻醉机等仪器的数据采集。
项目需求简述
序号 | 名称 | 建设内容与功能 |
1 | 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含医患交互功能、移动端应用) | 1、术前信息管理(手术申请、排程、排班和调整、手术通知等) 2、风险评估(术前访视功能、生成评估依据,支持移动端和PC端查询,风险评估知识库支持) 3、术中信息管理 (术中护理、医护三方核对、器械管理、用药、用血、麻醉记录、交接班、手术分级管理、麻醉监护、心电设备数据采集、急诊手术管理、各项手术指标时间记录等) 4、医护患者交互功能(手术公告、宣教、谈话区业务等) 5、术后信息管理(镇痛管理、麻醉总结、医嘱计费、耗材计费等) 6、术后随访(支持移动端和PC端、根据医院业务要求制定内容完成) 7、不良事件上报(根据医院业务要求制定内容完成) 8、苏醒管理(根据医院业务要求制定内容完成) 9、文书模板管理(按医院需求或上级部门要求的格式形成文书,文书需与医院EMR、无纸化病案系统对接实现自动归档) 10、手术质量管理(非预期管理、等级医院手麻指标、国家麻醉质控中心指标) 11、手术权限管理(根据医院业务要求制定内容完成) |
2 | 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管理(含新临床学员培训管理) | 支持麻醉科临床学员培训管理(按医院需求或上级部门要求完成规培工作,支持教学培训课程、视频课件、试题库等业务、支持移动端教学评价等,支持规培轮转管理等业务) |
3 | 围术期科研数据管理 | 1、支持手术麻醉业务系统对科研项目的数据支持; 2、科研项目支持医院要求的数据收集,统一化管理科研方案; 3、3、科研项目CRF表管理(根据医院业务要求制定内容完成) 4、科研数据并发应用、审核管理功能。 |
4 | 人员及麻醉手术手术运行管理(含移动端) | 1、手术患者接送管理((根据医院业务要求制定内容完成;支持移动端、PC端); 2、麻醉手术运行管理(根据医院业务要求制定;支持移动端、PC端数据查询;提供各项人员排班、排程、工作量、分类手术信息统计等数据查询;具备麻醉科科务管理功能)。 |
5 | 麻醉质控管理 | 能够根据医院及上级相应要求对麻醉质控指标数据进行信息化上报。 |
6 | 物资药品管理 | 1、能够支持手术药品管理(包含毒麻药品); 2、能够支持手术耗材管理。 |
7 | 系统管理与集成 | 1、基础数据维护; 2、数据备份; 3、用户人员权限管理(分级授权); 4、接口要求(与医院业务系统的集成。实现与HIS/LIS/PACS/集成平台/供应室追溯/CA数字签名/无纸化病案归档/EMR/病案质控/手术行为管理/输血系统/感控等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
二、报名要求:
2.1凡有意参加需求征询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2月08日起至2023年02月15日17点00分止,请使用电脑端google浏览器访问“http://xqgl.ynzbw.com,进入系统界面进行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应内容。
2.2 凡有意参加需求征询的供应商,应在注册时认真填写注册邮箱,注册邮箱将为供应商登录的用户名,且作为日后接收需求征询通知的重要联系方式,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以确保及时查收后续通知。
三、咨询方式
3.1本项目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需求征询。为保证需求征询效果,请各供应商按要求详尽提供相关文件及资料咨询。
3.2本次需求征询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雨、吕颀、赵璐、袁圆、倪粒桑
电话:0871-********、********、136*****918
重要提示:
1、 本次需求征询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开展需求征询,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2、 各供应商应对所填报和提交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3、 各供应商禁止相互串通。
4、 若在需求征询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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