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院长接待日”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3年“院长接待日”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切实增强医院领导干部参加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深入推进院务公开制度落实,提升医院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有效接受社会和广大患者监督,及时收集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建立完善社会评价数据库,现就2023年院长接待日工作安排如下:
一、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轮流接待,按照接待序次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接待工作有序、无延误,详见《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长接待日”排班表》。
二、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下午14:00-17:00为院长接待日时间(遇节假日顺延),接待地点设在各院领导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由行政办另行安排。
三、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妇幼保健机构,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四、行政办负责做好院长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分别通知所涉及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接待答复、做好记录,并对接待中的有关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五、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应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待院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批转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给与办理和答复。
六、对每次接待患者、患者家属、职工来访的内容和处理结果,均须填写《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接待日记录表》,需要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应限时办结,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给来访人,同时将登记表和答复内容以文字形式交行政办,由行政办向接待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七、院长接待日相关人员要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为来访职工、患者守密,不得散布来访者反映的任何问题,否则将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接待日”排班表
序号<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接访时间 | 接访领导 | 配合科室 | 备注 |
1 | 2023年3月2日 | 杨书记 | 党委办 | |
2 | 2023年4月5日 | 雷院长 | 行政办 | |
3 | 2023年5月4日 | 赵书记 | 纪委办 | |
4 | 2023年6月1日 | 王院长 | 医务部 | |
5 | 2023年7月6日 | 齐院长 | 保卫科 | |
6 | 2023年8月3日 | 滕院长 | 护理部 | |
7 | 2023年9月7日 | 李院长 | 财务科 | |
8 | 2023年10月12日 | 郝院长 | 人力资源科 | |
9 | 2023年11月2日 | 张主席 | 工会办 | |
10 | 2023年12月7日 | 王总药师 | 总务科 |
备注:
1.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为院长接待日,如遇节假日或院领导公务活动冲突时间顺延;
2.各相关职能科室配合接待领导开展接访工作,同时做好接待日工作记录和来访人员反映问题处置或移交;
3.凡要求院领导接待的人员,可提前致电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进行接访登记,以便安排对口接待。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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