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一期)

东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一期)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号),我局现将*0**年1月1日至1*月31日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予以公告如下:

一、新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7家):1.名称:东方市感恩学校,法定代表人:符兴勇,宗旨和业务范围:对有违法犯罪不能刑事处罚、轻微违法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心理辅导、法制教育、初中学历及职业教育等。开办资金:3100万元,住所:东方市大田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MB1N*****H;*.名称:东方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法定代表人:杨立,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提供指导服务;文明实践示范推广、培训交流;志愿服务指导。开办资金:3000万元,住所:市委大院1号楼5楼5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MB1N*****D;3.名称:东方市河湾长制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周宇,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统筹做好“六水共治”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省市河湾长巡查河湖海湾、河湖海湾生态修复和治理跟踪服务工作。开办资金:*00万元,住所: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11号水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MB1Q******;4.名称:东方市林业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孙雪雅,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林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质量检验监测、良种推广及技术服务。开办资金:40万元,住所: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MB1L*****B;5.名称:东方市西大实验学校,法定代表人:陈红,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开办资金:*****万元,住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南侧人才路直进3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MB1L*****K;6.名称:东方市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法定代表人:陈泽仁,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促进医疗机构规范管理提供指导服务。医疗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医疗质量控制、药品、器械合理使用及诊疗技术规范化。开办资金:30万元,住所:东方市东方大道南6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MB1Q******;7.名称:东方市安康医院,法定代表人:符运冠,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承担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干预、疏导、康复及医疗和护理保健治疗。开办资金:500万元,住所: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红泉农场安康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MB1Q6881X4。

二、事业单位法人第一名称变更3家:1.东方市市场事务中心(原名称东方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东方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原名称东方市投资项目管理中心);3.东方市“六水共治”服务中心(原名称东方市河湾长制服务中心)。

三、事业单位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10家:1.东方市三家镇卫生院,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全科医学及预防保健服务(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及预防保健服务);*.东方市天安乡卫生院,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全科医学预防保健服务(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预防保健服务);3.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农业管理提供服务,促进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农技培训、病虫害监测预报与指导防治、市内农作物的植物检疫(原为农业管理提供服务,促进农业发展。 农业新技术推广,飞蝗、病虫草害监测预报与防治,引进试验推广良种,科技培训与农业科技110服务);4.东方市市场事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经营秩序、纠纷调解、信息建设提供服务。协助做好市场升级改造、保供稳价等(原为市场业主提供保安、卫生、咨询管理保障。负责市场维修、改造、开发、建设、培育等管理服务);5.东方市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及全科医疗科(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及预防保健服务);6.东方市新龙镇卫生院,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全科和中医康复科(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和妇产科);7.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和全科医疗科(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和妇产科);8.东方市华侨卫生院,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和全科(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和妇产科);9.东方市罗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全科和口腔科(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和妇产科);10.东方市墩头社区卫生服务站,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和妇产科、中医及预防保健服务(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内科、儿科、外科和妇产科);

四、事业单位法人住所变更4家:1.东方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住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一号办公楼*楼(原东方市政府1号楼三楼);*.东方市殡葬管理中心,住所:八所镇永安西路1*号(原八所镇二环南路);3.东方市人民医院,住所: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78号(原八所镇人民南路6号);4.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住所:东方市大田镇长兴街西侧(原东方市抱板镇)。

五、事业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变更37家:1.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杨青(原温海东);*.东方市铁路中学,法定代表人:梁阗(原龙仕旺);3.东方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赵日能(原赵梦祥);4.东方市财政局板桥财政所,法定代表人:陈亮(原吉家忠);5.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王莉(原黄泽仁);6.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邢贞波(原杨立);7.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陈国强(原罗大波);8.中共东方市委党校,法定代表人:赵宗彪(原曾玉全);9.东方市殡葬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裴荣君(原朱孙益);10.东方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高国平(原周宇);11.东方市华侨农场中心学校,法定代表人:林苗(原汤之勋);1*.东方市第七小学,法定代表人:邢增洵(原符倩);13.东方市第四小学,法定代表人:符倩(原纪泽波);14.东方市财政局三家财政所,法定代表人:陈清(原符泽平);15.东方市教育局感城中心学校,法定代表人:汤之勋(原邢增洵);16.东方市铁路中学,法定代表人:文世海(原梁阗);17.东方市特殊教育学校,法定代表人:苏金超(原陈仕锋);18.东方市岛西林场,法定代表人:张焱能(原赵俊忠);19.东方市东河中学,法定代表人:李华(原赵振敏);*0.东方市第二思源实验学校,法定代表人:周志民(原李洪有);*1.东方市思源实验学校,法定代表人:文恒宇(原李立仁);**.东方市第二中学,法定代表人:李洪有(原文世海);*3.东方市感城中学,法定代表人:赵振敏(原王云);*4.东方市感城镇中心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李进结);*5.东方市三家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符文敏);*6.东方市板桥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杨裕泽);*7.东方市江边乡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王长宇);*8.东方市天安乡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符海);*9.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孙儒兴);30.东方市华侨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陈积雄);31.东方市监管小区卫生所,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文秀民);3*.东方市墩头社区卫生服务站,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麦贤东);33.东方市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卢大平);34.东方市四更镇中心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符增月);35.东方市新龙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曾卫杰);36.东方市东河镇中心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陈积全);37.东方市罗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张蔚翔(原曾定兴)。

六、事业单位法人经费来源变更10家:1.东方市八所镇卫生院,经费来源:全额补贴(原差额补贴);*.东方市三家镇卫生院,经费来源:全额补贴(原差额补贴);3.东方市天安乡卫生院,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原差额拨款);4.东方市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原差额拨款);5.东方市新龙镇卫生院,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原差额补贴);6.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原差额拨款);7.东方市华侨卫生院,经费来源:全额补贴(原差额补贴);8.东方市罗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来源:全额补贴(原差额补贴);9.东方市墩头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原差额补贴);10.东方市四更镇中心卫生院,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原差额拨款)。

七、事业单位法人开办资金变更*家:1.东方市八所镇卫生院,开办资金18*万元(原80万元);*.东方市人民医院,开办资金*****.3*万元(原8054.08万元)

八、事业单位法人举办单位变更5家:1.东方市八所镇卫生院,举办单位: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东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方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举办单位: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原东方市畜牧兽医局);3.东方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举办单位: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局);4.东方市动物卫生检疫所,举办单位: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原东方市畜牧兽医局);5.中共东方市委党校,举办单位:中共东方市委(原市委办)。

九、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9家:1.东方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法定代表人:林成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567*****X4;*.东方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孙春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G********J;3.东方市卫生进修学校,法定代表人:张华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4*8******F;4.东方医院,法定代表人:陈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7*1******J;5.东方市广播电视台,法定代表人:郭增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008*533957;6.东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云昌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780730775*;7.东方市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法定代表人:周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767473778F;8.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定代表人:李宪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4*893156XF;9.东方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所,法定代表人:高金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1*460000730081156L。

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1家:东方市教育局江边中心学校。



东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0*3年*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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