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中石化油气管道【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中石化油气管道【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中石化油气管道【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中石化油气管道【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迁改工程(简称右岸大道油气迁改工程)为武汉市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右岸大道的配套迁改工程,由武汉市政府出资,建成后资产归属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性质为改造性质,招标人为项目管理单位武汉九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中石化油气管道【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迁改工程土建施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中石化油气管道【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迁改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厂区码头管廊区域

2.3建设规模:(1)原计量楼东侧主管廊分支处起,至 1#~6#码头及大庄码头五处跨路管廊及管线全部拆除,改为从原 3#/4#码头跨路管架处新建大型桁架,所有至码头管线从新建大型桁架集中过马路上武惠堤后在武惠堤向东西两个方向新建管廊接至 1#~6#码头及大庄码头;(2)原五处跨路管架及上面所有工艺物料管道、电气、电信、自控仪表电缆通道、给排水 及消防管道全部拆除后沿新建管廊铺设,两端和原有管道对接;重新敷设码头开闭所至 1#、 2#、3#/4#、大庄、5#/6#码头的中压电缆、控制电缆等施工红线及设计范围内所有权属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设施。

2.4建设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估算暂定 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最终投资额以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本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建部分施工总承包,具体主要包括:((1)本项目桩基工程;(2)管廊土建结构部分即垂直长江水流方向新建1#引桥(不包括跨越右岸大道的钢桁架),顺水流方向新建2#引桥和3#引桥及相应的土建部分包括引桥上钢结构管架基础;(3)跨越右岸大道钢桁架土建基础部分;(4)电气、电信电缆沟、槽土建部分;(5)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道路及相应的苗木移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EPC/BEPC总承包合同或其下施工总承包分包合同;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也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3.3.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3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下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线下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9日09时00分至2023年2月14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9时00分。

(3)投标人在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向招标代理公司索取图纸。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达到投标文件的内容不泄露,未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代表需要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均在有效期内)现场递交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开标地点。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号会议室 。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武汉九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青山镇街(石化厂内)

邮编:******

联系人:谢永锋、田原

电话: 027-********/153*****246;159*****199;

电子邮箱:********@qq.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武汉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跃进村、石桥村、江汉区姑嫂树村汉口花园E区商场/栋2-3层(1)

邮编:******

联系人: 万源、吴峰、张伟

电话: 177*****909

电子邮箱:*********@qq.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武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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