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心村土地复垦第三合同段招标公告

连心村土地复垦第三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城镇连心村土地复垦项目第三合同段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连心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上级拨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城镇连心村新山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林城镇连心村土地复垦项目第三合同段工程。工程量约70亩(今后按实际结算)主要为利用机械将土地进行清理、平整及建筑垃圾深埋等,最后满足土管部门验收标准,工程造价约22万元,详见本工程量清单项目。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市政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3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长兴县雉城镇海陆新都汇路灯管理处旁江记饭店4楼405室。(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费每份300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连心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大清 联系电话:138*****09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德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
2015年7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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