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烟叶挑选业务承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烟叶挑选业务承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烟叶挑选业务承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WF-F-1-23-039/WED-*******发布时间2023-02-08
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烟叶挑选业务承揽服务项目阅读量7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烟叶挑选业务承揽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烟叶挑选业务承揽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FWF-F-1-23-039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WED-*******

2.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烟叶挑选业务承揽服务项目。

3.服务期限:1年

4.实施地点:潍坊复烤厂。

5.项目内容:烟叶挑选业务承揽服务。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310.6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能提供国家规定增值税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0年2月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9、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2月1日起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1、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2、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3、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4、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

15、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6、本合同不得分包转包,如发生分包转包情形的违约责任。

17、招标文件中应载明“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8、招标文件中增加“供应商(投标人、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内容。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发售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5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户。

3、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请于2023年2月1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下列资料彩色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成PDF文档发送至wedzx5007@163.com邮箱,邮件中请备注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及所报项目名称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员。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3)信用查询截图(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③“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④天眼查”网站查询);(4)2020年2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围标串标、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承诺(格式自拟);(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300 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09:30,地点:潍坊君尚假日酒店305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街虞河路交叉路口东100米路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庆健

联系电话:0531-********199*****325

邮 箱:wedzx5007@163.com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烟叶挑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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