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濮阳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濮阳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濮阳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3-3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420.00万元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根据《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梳理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内容,强力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全面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能力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省级总体建设要求,升级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业务中台,升级“豫事办”濮阳分厅,打造惠企政策平台,高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整合汇聚各服务渠道和能力,打破数据孤岛,以“一网通办”的思维,融合政府供给侧和企业群众需求侧,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主题式集成服务套餐模式,大幅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比率,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实现“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打造濮阳市特色政务服务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及流程再造、政务业务中台、政务服务前端业务应用、豫事办分厅、政策通惠企政策平台、项目等保测评建设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4.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4.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上线及试运行;

4.6服务地点:采购人的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格式)。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 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8.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8.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8.3方式: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371-********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供应商请于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本项目所有澄清、补遗、补充通知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通知。因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下载和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8.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电子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9.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9.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 IE11 浏览器)。插入CA 数字证书打开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开标日期及地点:

10.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58号

联系人:闫石

联系电话:186*****86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16号楼C座21层

联系人:杨浩冉

联系方式:166*****210

发布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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